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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27日
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1.综合治理管理网络
综合治理管理网络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组长:
消防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质安、保卫、义务消防队、材料、财务
安全组
组长:
成员:安全员、材料、门卫
周围环境协调小组
组长:
成员:后勤
义务消防队
队员15人
防洪抢险队
队员15人
门卫、保安
3~5人
信息小组
1~2人

 

 
 
 
 
 
 
 
 
 
 
 
 
 

2. 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2.1 综合治理管理原则
为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破结合”的方针,确保国家、集体、个人财产、职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共中央政法工作的指示》以及有关法规、上级精神,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采取各种措施和多种形式,把“综合治理”真正落实到实处,建立一个团结、稳定、安全的生产、生活秩序。
本着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谁违反规定,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到损失,就要受到应有的处罚,工作做得好的,要给予表场和奖励。
2.2 综合治理管理职责
2.2.1 在分公司、经理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本项目部有关安全防范和治安工作,对本项目部的财产、设备、贵重物品等要落实专人负责管理,防止被盗失窃,并对本项目部范围内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2.2 负责对本项目部的职工经常进行遵纪守法和分公司内部各项制度的教育,及时掌握职工思想状况,组织力量做好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和防止矛盾激化的疏导工作。
2.2. 3 定期检查本项目部的安全防范工作,查出问题逐条登记,及时整改并向上级报告。发生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查破。
2.2. 4 经常分析研究本项目部的治安情况,对模范执行各项制度、作出贡献的先进事迹与违法犯罪、严重失职造成损失的人员情况及时整理记录,提出奖惩意见上报领导。
2.2.3 保卫部门职责
2.2.3.1 根据治安保卫工作法规和公安部门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贯彻意见报分公司,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2.3.2 在公司领导统一布署下,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协助领导检查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和制度执行情况,负责督促有关整改措施的落实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并负责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整理材料上报处理。维护分公司内部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遇到重大灾害事故积极参与抢救及查明性质妥善处理,对破坏事故要追查责任者,对项目部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和一般治安案件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积极搞好个别侦破工作。
2.2.3.3 负责管理、督促、检查、门卫值班、现场值班、消防等制度的实施,并根据公司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执行“预防为主,防破结合”的方针,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
2.2.3.4 负责建立健全治保会和义务消防队,对新进场的职工、民工的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
2.2.3.5 定期向公司有共同领导汇报本项目部治安工作情况,遇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2.2.4 门卫、警卫人员职责
2.2.4.1 严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2.2.4.2 值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请人(包括家属子女)代班,不得睡觉。
2.2.4.3 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的交接记录,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下班。
2.2.4.4 防盗防火,防破坏,勤巡视,勤查看,对重要部位(如油库)、要害部位(如物资库、财务、机械设备)进行重点查看。
2.2.4.5 维护好工地和卫生区的消防设备,发现有人乱动用消防器材,警卫人员有权制止,发现零星火种、火情要及时排除并报告。
2.2.4.6 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发现犯罪分子要奋力擒拿,并及时报告。
2.2.4.7 协助公安机关、保卫人员捉拿犯罪分子,并追缴脏物。
2.2.4.8 负责外出物资的检查,做好登记,对外来人员要询问,制止无证拿物资外出,禁止摆摊售货。
2.2.4.9 经常同保卫部门取得联系,汇报值班中的情况,并向领导反映,加强治安防范措施和建议。与兄弟单位值班人员协作,互相支持,共同搞好防范工作。
2.2.4.10 积极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2.5 安全组职责
2.2.5.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地方政府及本单位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在新形势下的方针、任务,把分公司的治安工作搞得更好,为项目生产工人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特制订本守则。
2.2.5.2 贯彻“预防为主,防破结合”的方针,围绕生产,结合中心,把专门工作同群众工作、公开工作同秘密工作结合起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2.5.3 以两法为武器,广泛地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帮教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指派专人包管、包教,了解情况,掌握动向,做好定期家访,经常谈话,经常汇报。
2.2.5.4 对违法犯罪分子,要开展政治攻势,摸清线索,扩大战果,同时在破案中坚持执行党的政策,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
2.2.5.5 严格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做好“四室一堂”和各重点部位的防范工作。
2.2.5.6 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后,查明情况,及时处理,如重大案件,应保护现场,报保卫部门,与有关上级参与调查处理。
2.2.5.7 治保委员应做到:立场坚定,敌我分明:掌握政策,严禁通供;严守纪律,加强保密;
2.2.5.8 重调查,不陷害好人。
2.2.6 班组长的职责
2.2.6.1 对本班组成员经常进行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教育,做好日常生产工作中的各类物资、器材、工具、贵重物品的保管工作。
2.2.6.2 发现班组成员思想情绪有异常表现要及时向所属领导反映并协助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发现班组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要及时制止,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2.2.6.3 经常注意关心安全防范工作的六个重要环节:“水、电、火、门、窗、锁”,发现隐患漏洞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2.2.7 违法青工帮教制度
2.2.7.1 对违法青工贯彻教育、挽救、改造的方针。各经理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对象、力量、措施三落实,最大限度地降低犯罪率。
2.2.7.2 对帮教对象每月进行一次思想教育工作,从中了解情况,掌握思想动态,使其改邪归正。
2.2.7.3 对帮教对象经常进行家访,了解情况,与家庭保持联系,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帮助教育。
2.2.7.4 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教对象座谈会,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和形势教育。
2.2.7.5 要求帮教对象半年写一次思想汇报。
“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在项目部领导下各部门分管业务归口负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案件、事故,除追究责任人员外,还要追究领导分管和部门的责任。
2.3 加强各级治安责任制
全体职工,特别是各职能部门要忠于职守,不循私情,奉公守纪,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把关,敢于负责,勇于同各种坏人坏事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各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勤勤恳恳、扎扎实实抓好自己分管工作,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关心职工群众,落实本部门的安全防范措施,经常检查安全防范工作,力所能及地解决管理人员和职工提出的隐患漏洞,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漏洞,应及时报告企业保卫部门和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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