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值班要求:
(1) 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不得脱岗及随意离开岗位。
(2) 对外来者如发现可疑人和事有权阻止入内
(3) 严格把好本单位的大门,凡有财物运出的需经核对后方可放行,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扣压,向领导汇报。
(4) 如发生治安、刑事案件,要及时保护现场并汇报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
(5) 值班人员负责电话接听及信息传送。负责学校教学楼内的一切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财务室、微机室、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等重点防范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于值班人员的脱岗等工作失职发生的盗窃等,造成学校财物损失要追查当班人的责任。
(6) 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校园,确需进入的要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
(7) 白班值班人员对校舍、水管等设施要做好检修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
二、轮休管理办法
1、轮休期间,函授、职称、助考、培训等学习时间,按轮休假处理,不得续休。
2、轮休期间,上岗人员生病,可将休假人员叫回,待病好后继续轮休。
3、休假人员在休假期间生病不再补休。
4、轮休期间,上岗人员一般不准请事假。
三、领导轮流带班管理办法
1、实行领导轮流带班管理办法。
2、值班人员按值班顺序,24小时不空岗。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确保安全。
4、值班人员负责少儿园常规性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5、值班人员要经常巡查少儿园内的安全稳定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习题,及时处理。对出现的重大问习题要及时汇报给主管领导。
6、值班人员特别要加强夜间巡视工作,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7、值班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查制。
8、值班人员要24小时开机,督导值班保安人员加强巡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