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饮用水卫生,保障幼儿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制定和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明确保健医饮用水管理员。
2、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
3、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证。
4、索证采购桶装水(包括饮用水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营业执照等,大桶水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经营许可证等)。
5、超过饮用期限或假期停用后应放水、清洗消毒,重新更换。
6、幼儿园、班级经常检查幼儿的饮用水情况,并随时教育幼儿不喝生水。
7、做好其他生活用水供水设施及其周围环境保护,确保生活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