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6.2负责贯彻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决定、指示、意见等文件和工作要求,并抓好执行和落实;
6.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及日常工作;
6.4根据公司生产和季节性特点,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6.5负责统计、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并向公司安委会汇报,并抓好安委会布置工作的落实;
6.6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安全培训计划,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6.7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的落实;
6.8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按规定上报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等信息;
6.9负责公司安全、职业卫生相关认证评审费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6.10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管理,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预防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和工作条件;
6.11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做好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6.12组织或参与公司应急救援演练,指导或督促各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6.13负责组织落实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
6.14承担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