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客运站消防安全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0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治安保卫工作的条例精神,参照陕西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旅客人身安全和车站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并根据车站的实际情况,定三级防火责
        任制,车站领导是本车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车站下属各部门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各部门的所属人员是三级责任人。
        二、一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车站站长是本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车站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工作,对车站的防火及各级防火组织人员、制度、落实、贯彻,提出具体计划和要求,并对全车站的防火工作进行领导和支持。站长可委托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组织制定和审批各项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经费开支。
        三、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3、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各项安全评比活动。做好职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4、负责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项台帐。每月安全检查一次,每季度召开安全例会一次,并将月、季检查、例会情况向办公室通报。
        四、三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各部门、全车站员工要认真落实做好车站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开展本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以重大隐患及时报告车站消防职能部门。
        3、对车站发生火灾,要及时开展扑救,控制火势,如火势无法控制,立刻拨打119电话,灾后要保护好现场,如实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发生的情况。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