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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10日


既有铁路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施工生产要,首先把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⒈铁路运输安全规定
①行人跨跨越铁路要注意瞭望。确认无来车后方可通行,行人严禁翻越道口栏杆、强行穿越轨道。
②不要在铁路上玩耍、放置障碍物,不准沿钢轨、轨枕或道心行走,不准在列车下边停留、乘凉和睡觉。
③严禁钻越和破坏铁路防护网,严禁钻越、扒越火车,严禁击打列车,严禁拆盗铁路设施和车辆配件。
④严禁携带雷管、炸药、煤油、汽油、酒精、棉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及非法携带枪支、管制刀具进站上车,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⒉既有线施工安全规定
⑴既有线施工“十不准”
①即没有签:铁道部、铁路局没有批准的施工,不准施工单位施工;
②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③没有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④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
⑤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⑥运营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⑦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预案,不准施工;
⑧擅自变更施工地点、扩大施工范围,不准施工;
⑨施工路料、垃圾未按规定清理,不准接管;
⑩未达到列车放行条件,不准开通线路。
⑵既有线施工十严禁:
①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犯劳动纪律三违行为。
②严禁在无安全防护、无安全保证措施、无施工方案、无专人指挥、无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无有关地埋电缆、光缆及其它管网书面交底的情况下擅自施工。
③严禁未经路局批准在施工计划外,进行爆破作业、倒运路料、插入道岔、拨接等危机行车安全的一切施工。
④严禁损坏既有路基、线路、通信、信号、接触网支柱等设施。
⑤严禁施工机械、机具、人员、路料、隔离防护侵入限界。
⑥严禁施工人员擅自挪动或破坏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在既有线附近生火。
⑦严禁既有线和邻近既有线施工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在上班期间戴红色安全帽、穿红色服装。
⑧严禁施工人员走道心、横跨铁路、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坐在车底下、钢轨、枕木头及道床边坡上休息。
⑨严禁既有线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以及施工作业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担任施工作业项目。
⑩严禁无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或劳务工单独担任既有线控爆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机具。
⑶改造施工 :“五不准” “四到位” “六关键”
 “五不准”
①无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施工;②安全技术交底不清,安全责任不明不准施工;③施工负责人不到不准施工;④两端防护员未设好防护不准施工;⑤现场安全员不到不准施工
“四到位”
①人员到位;②职务到位;③责任到位;④业务水平到位
 “六关键”
①把好施工要点关;②点前准备关;③施工防护关;④放行列车条件关;⑤开通后的整修巡养关;⑥机具材料防止侵限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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