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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12日
一、 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
工程名称、建设地址:
工程名称:
建设地址:
工程项目组成及建筑规模:
专业工程特点:(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写)
预计工程投资总额:
计划工程的总工期(日历天)及开竣工日期:
预计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二、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 第70号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93号
3.      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建标(2000) 第248号)
4.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29号
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      《悬挑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G/TJ08-2002-2006
7.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8.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9.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
10. 已批准的安全监理方案
11. 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
三、安全监理工作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
(一)审核核验
1、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悬挑脚手架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报审和方案报审,并填写相关报审核验表。
2、审核施工单位报送与悬挑脚手架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报审和方案报审资料,提出监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后再次报审。
3、审核悬挑脚手架验收手续。
(二)巡视检查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人员到岗工作情况;
2、施工现场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的相符情况;
3、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的情况;
4、项目监理机构工程暂停令实施情况。
5、危险性较大工程根据作业进展情况,每日不得少于1次,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记录。
6、对施工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以及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应增加抽查次数,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7、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应保留记录。
(三)告知
1、项目监理机构以联系单告知建设单位应尽的业务责任以及相关事宜,如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项目监理机构以联系单告知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要求,及其他提示性要求。
(四)通知
1、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限期整改;
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施工总包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五)停工
1、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
2、工程暂停令应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六)会议
1、每次例会由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总结上次例会后的安全工作情况并结合下一段施工情况提出安全工作应注意的问题,特别是重大危险源。
2、必要时组织安全专题会议。
3、结合上级部门发布的安全文件组织学习。
4、会议要形成纪要,参会代表要会签。
(七)报告
1、施工现场发送安全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监理机构指令,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以电话形式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3、针对某项具体安全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以专题报告形式向本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八)监理日记
1、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2、监理日记应记录当日安全监理状况,主要存在问题和处理情况。
(九)安全监理月报
项目监理机构应将月度安全工作监理情况以安全监理月报形式向本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四、安全监理工作巡视检查主要内容
(一)督促总承包方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监督:
1)、力矩限制器
1.     分析许多倒塔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都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安装力矩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出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
2.     目前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是机械型。电子型在显示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时,有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坏、维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应现场施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
3.     塔吊在转换场地重心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4.     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载荷进行调整。
5.     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器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6.     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 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2)、限位器
1.     超高限位器。也称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2.     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l        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下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l        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并指示仰角度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
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做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3.     行走限位器。对轨道式塔吊控制运做时不发生出轨事故。安全检查时,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试验,碰撞限位器验证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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