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业管道管道的安全技术管理,确保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防止人身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根据国家工业管道管理规程规范,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的压力管道,其范围为:
1. 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的煤气管道;
2.压力小于0.1MPa,直径等于、大于100毫米的煤气、天然气管道;
3.压力等于、大于0.1MPa,直径大于、等于80毫米的空气管道;
4. 化工产品气体管道按国家劳动部的标准(指有毒气体)输送最高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下述介质:
(1)毒性极度、高度危害气体。
(2)火灾危险程度甲类、乙类。
(3)一级酸、碱性腐蚀品。
5.压力等于、大于0.1MPa,直径等于、大于200毫米的水管道(非金属管道除外);
6.压力等于、大于0.8MPa,直径等于、大于80毫米的重油管道。
第三条 公司对工业管道的安全技术管理负有全面责任,应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认真落实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工业压力管道的法规、标准、规定等,及时准确地批转国家各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规程、规定、标准等,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组织制定本企业压力管道的规程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所属单位执行情况;
3.组织或参与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检修、更新改造及报废等有关方案的审查、重要工程的竣工验收;
4.掌握工业管道的安全技术状况,及时组织安排重大隐患的处理,主要工业管道检修计划的编制和审核、监督或组织实施,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5.负责或参与对本企业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岗位技术培训,积极推行标准化操作和标准化管理,以及现代化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6.负责监督建立工业管道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档案;
7.负责组织对压力管道重大事故的抢修、事故原因分析、整改和提出预防措施,按有关事故管理办法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四条 工业管道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业管道的设计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设计资格的单位承担。设什时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工业管道设计遵循《机械设计手册》的标准,同时应符合GB235一82《工业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236一82《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不同介质的管道除执行上第一条的规定外,还应满足有关专业规程、标准的具体要求:
煤气管道设什应满足GB6228一86《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冶金工业动力机械技术规程》第十四章煤气管道的要求;空气管道的设计应满足TJ29一78《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五条 工业管道的设计,尤其是中高压、易燃、易爆和有毒介质管道的设计,在设计图上必须有设计、校对和审核人的签字。总图上必须有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批准签字,加盖动力管道设什资格印章。若变更设计应出具技术负责人签字的修改文件。
第六条 工业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向用户提供设计说明书、设计总图、受压元件和强度计算书等,用户要求提供其它设计文件,应在合同中说明。
第七条 国外引进设备的压力管道设计图纸,必须由国内具有设计资格的单位审核认可后,方能使用。
第八条 工业管道的施工,必须由持有本专业施工资质资格的单位施工。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标准、设计图纸及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