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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30日

      气瓶存储:

    1、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要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

    2、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可燃、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外。

    3、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并备有灭火器。

    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乙炔瓶与氧气瓶不能同储一室。

    5、储气的气瓶应戴好瓶帽,实瓶一般应立放贮存。卧放时,应防止滚动,瓶阀应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过5层,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固定牢靠。

    6、实瓶的贮存数量在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贮存量。

    气瓶安全使用:

    一、通用规则

    1、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

    2、夏季防止曝晒;严禁在瓶体上引弧。

    3、严禁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4、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永久性气体瓶剩余压力应大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有大于0.5~1%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5、气瓶立放不稳固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6、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

    7、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确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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