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生产用气体钢瓶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用气体钢瓶的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2 职责
2.1 物资部门负责生产用气体钢瓶的管理,负责气瓶的送装、保管、发放和回收。负责气瓶的标识及附件配置和定期检验。
2.2各使用部门负责气瓶使用期间的管理。
2.3安监部负责生产用气瓶的安全监督。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气瓶的标识:
3.2本公司共有五种气体钢瓶,分别装氧气、二氧化碳、乙炔。
3.3 气瓶颜色及喷涂标准,见下表:
序号 | 钢瓶内气体名称 | 瓶体颜色 | 喷字颜色 |
| 氧 气 | 天蓝色 | 黑 色 |
| 二氧化碳 | 灰 色 | 黑 色 |
| 乙 炔 | 白 色 | 红 色 |
| 氩气瓶 | 灰色 | 绿色 |
| 氮气 黑色 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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