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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工程公司经理(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7月09日

1.经理(法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年终考评。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断充实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对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责成相关人员及部门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
9.按国家规定,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按时交纳保险费。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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