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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车间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18日

3.6、检测人员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
3.7、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
3.8、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3.9、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3.10、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3.11、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
3.1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3.13、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3.14、在密闭容器内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确保空气符合安全要求。
3.15、当作业人员在受限空间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并在醒目处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
3.16、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作业时,一般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如果设备与
正在抽气或已经处于负压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的门或盖。
3.17、在地下进行压气作业时,应防止缺氧空气泄至作业场所,如与作业场所相通的设施中存在缺氧空气,应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气进入作业场所。
3.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3.1作业负责人填写“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
3.2工程部主管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查验作业人员资格等信息;明确现场监护
3.3工程副经理对申请表进行审批,并签字确认;
3.4有限空间作业事项须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4.有限空间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项目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4.1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
4.2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
4.3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留存记录,有参加人员的签字确认。
4.4平时加强应急方面的安全知识,在板报、标牌等中的宣传,以加强对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教育,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5.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1项目部危险源监控项目部对现场危险源的监控主要通过各主管部门及项目部安全管理员对现场施工进行监控,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员对工程各分包队伍进行监督控制,各个施工队伍对所施分项工程中的危险源进行监督、控制。
5.2信息报告与处理
5.2.1项目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漏岗,做好值班记录,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处理。
项目部设立值班室,并保证24小时由管理人员值班;夜间及法定节假日昼夜联系人员见机关值班表。
市急救电话:999,120;火警电话:119;匪警110 
5.2.2、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程序: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施工单位值班室→项目值班室→集团分公司值班室→集团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小组→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职责分工进行救援。
5.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事态发展→组织抢救→疏导人员→调查了解事故简况及伤亡人员情况→向上级报告。 
5.3、应急响应
5.3.1分级响应
5.3.1.1响应分级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组织实施。按照项目部的综合应急预案进行响应实施,各部门做好各自分工准备,按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指示响应各自救援行动,同时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支援。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总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集团公司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项目部各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指挥营救工作。积极动员所属分包单位、周边社会力量进行支援救助。
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5.3.1.2项目部有关部门的响应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别,项目部相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本部门相应的应急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5.3.1.3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的响应
①、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赶赴救援现场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②、及时向总公司及当地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③、根据需要通知有关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请求政府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4指挥和协调   
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项目部有关部门及请求政府应急机构、救援队伍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组织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项目安全组织机构人员临时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5.5紧急处置及救助防护
5.5.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项目部配合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5.5.2医疗卫生救助及时向事发地附近医院请求支援。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5.5.3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5.5.4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①、项目部与工程所在地政府、施工队伍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保施工人员安全撤离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应急状态下施工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5.7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小组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检测、鉴定与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以后此类预防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5.8应急结束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项目部应急救援队伍在专业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后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撤离。
5.9、信息发布
项目部安全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抢救过程、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布,向上级进行汇报。
5.10、后期处置
5.10.1善后处置
项目部安全室、材料室、综合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
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秩序。
5.10.2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由项目部安全室牵头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必要时,报请总公司组成调查组组织调查。具体措施措施如下:
①、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②、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③、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④、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⑤、向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⑥、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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