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提前编制符合实际的采掘工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2、负责采掘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500元。
3、研究编制矿井中、长远规划,年、季、月生产计划,保证矿井生产正常接续。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4、深入现场检查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做好技术指导,及时修改完善与现场实际不符的施工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500元。
5、制定完善技术管理制度,做好采掘工程质量旬、月的验收及等级评定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6、按年、季、月生产情况及生产动态,做好采掘接续计划;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7、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及时认真填绘各类图纸和资料;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500元。
8、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技术管理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