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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8月24日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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