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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价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6月19日

一、预测评价范围
矿井范围内所有采掘工作面。
二、预测评价内容
采掘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地质构造、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防治水措施。
三、预测评价方法
预测评价实行逐月评价,每月末根据各采掘工作面影响范围内(要适当超出下月的掘进或回采进度范围,以确保评价的连续性)的施工层位、涌水量、附近老空区、物探异常区、封闭不良钻孔、水井、地表水、防排水设施、通讯设施等情况,在对前方施工层位、地质构造、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进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对防治水措施作出具体评价,评价结论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并报总工审核后方可组织作业。
四、预测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1.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评价:
每月末根据下月生产计划安排,以采掘工作面为单元进行水害预测评价,确认预测及评价合理完善后,返回采掘队组落实执行。
2.水害预测评价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业务部门分工如下:
2.1防治水中心负责工作面施工进度及防治水工程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水文地质预测预报、防治水措施指导实施工作。
2.2机电管理部部负责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排水设施(供电、水泵、管路)管理工作。
2.3安全管理部负责防治水措施的落实监督工作。
2.4供应科负责防治水材料购置与日常管理工作;财务科负责预测评价有关费用的落实。
3.水害预测评价由矿长负责,总工程师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收集采掘工作面有关防治水信息并填写水害评价表,地测科负责汇总。
五、预测评价的监督和考核
1.总工程师具体负责本矿井水害预测评价工作,评价出的水害隐患及措施必须落实到人。凡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掘进工作面不准发放施工通知单,不准测量放线;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采煤工作面不准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发现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必须立即组织修订防治水方案或措施,重新进行评价和审核,及时调整水害监控重点。
2.安检科对采掘工作面的水害评价和防治水技术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落实,发现没有评价或评价未通过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采掘工作面,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无条件停止施工。
3.根据矿井水害评价提出的重点监控项目表,将监控对象落实到个人。业务部门要及时对条件复杂、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重点采掘工作面进行督导、对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隐患或条件变化立即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4.安监科对水害评价的组织和评价结果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定期召开水害隐患处理会议,督促落实进展情况。
5.预测评价实行“谁评价(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以加强、调动评价审核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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