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尾矿库渗流控制和排渗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18日

   一、排渗设施
    上游式尾矿堆积坝可采取下列排渗设施:
    1、尾矿筑坝地基设置排渗褥垫、水平排渗管(沟)及排渗井等;
    2、尾矿堆积体内设置水平排渗管(沟)或垂直排渗井、辐射式排渗井等;
    3、与山坡接触的尾矿堆积坡脚处设置贴坡排渗或排渗管(沟)等;
    二、防排渗措施
    1、防排渗检查
    ①运行期应经常检查排渗设施是否完好、排渗效果及排水水质。
    ②应经常检查坝体有无渗漏出逸点,出逸点的位置、形态、流量及含沙量等。
    2、浸润线观测
    ①运行期坝体浸润线观测须按设计要求实施。
    ②坝体浸润线超过控制线,应经安全技术论证增设或更新排渗设施。
    3、坝面或坝肩出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大面积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现象时,可采取下列措施处理:
    ①在渗漏水部位铺设土工布或天然反滤料,其上再以堆石料压坡;
    ②增设排渗设施,降低浸润线。
    4、上游式尾矿堆积坝可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渗流:
    ①尾矿筑坝地基设置排渗褥垫、水平排渗管(沟)及排渗井等;
    ②尾矿堆积体内设置水平排渗管(沟)或垂直排渗井、辐射式排渗井等;
    ③与山坡接触的尾矿堆积坡脚处设置贴坡排渗或排渗管(沟)等;
    ④适当降低库内水位,增大沉积滩长;
    ⑤坝前均匀放矿。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