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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队安全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2月18日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协助队长管理本队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检查落实本队员工对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
(三)经常对员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和操作技术等教育和指导,认真落实《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相关内容。
(四)对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领取操作证后方准上岗的制度。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工作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安排脱产培训。
(五)按时召开全体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并总结先进经验。
(六)协助队长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检和专业检查,对查出问题及时整改上报, 并做好记录。
(七)发生伤亡事故后要立即上报,并组织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协助队长做好善后工作。
(八)下井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带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做到每个员工心中。
(九)负责本队的班组建设工作,对“一班三检”、“三违”教育处罚和班前会等各种制度的日常贯彻落实情况,提高班组建设管理水平。
(十)分析安全生产动态,了解员工动态并及时向队长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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