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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乘罐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20日

1、乘罐人员必须在井口警戒线五米以外排队等候,不准打闹说笑和大声喧哗,要听从看罐工指挥并接受其检查。
2、上下罐要按顺序,先下后上,不准拥挤。每层罐乘人数按人均占地0.2平方米计算,不准超员。
3、罐内只准两头点灯不准吸烟、乱串。注意身体及所携带的小型工具不要突出罐外。
4、送罐前要关好罐门(看罐工负责),扶住把手。送罐铃发出后,严禁上下罐。
5、运送伤员要有专人护送,不准单独乘罐。
6、严禁人料混运,即:一层罐乘人,另一层和另一罐均不得装载物料。但在运送保健时,允许另层罐搭乘定员规定的人数。
7、卷扬机安全装置不灵、安全卡失效、没有罐门、罐盖或单罐运行时禁止乘人。
8、严禁非看罐工打铃送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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