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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丝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16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丝车间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明确了各岗位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本标准适用于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制丝车间全体员工。
       
        2  引用性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HNZY G ZX(AB)002-2015《安全生产责任制》
       
        3  术语及定义(无)
       
        4  职责
        4.1  主任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对车间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4.1.1  负责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方针和政策,负责安排本车间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推进本车间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4.1.2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1.3  在进行车间工作安排时,要做到“五同时”。
        4.1.4  负责车间安全生产、环境监控与治理、职业卫生健康管理、防火组织建设,配齐义务消防员和班组兼职安全员。保证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到位。 
        4.1.5  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1.6  熟悉本车间的危险源、中高度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按照策划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杜绝车间范围内安全、环境事故及本车间内职业病的发生。
        4.1.7  对本岗位及在办公区域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危化品泄漏、职业病、工伤、信息安全等事故负直接责任。
        4.1.8  对部门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危化品泄漏、职业病、工伤、信息安全、特种设备、电气等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4.1.9  负责部门千日营销的安全工作,积极主动调解和疏导内部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内部安全稳定。
        4.2  书记职责
        书记是车间的主要领导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民调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对本车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监控与治理、职业卫生健康管理以及组织建设负领导责任。
        4.2.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民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接受安全培训考核与综合治理考核。
        4.2.2  对本车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保证完成企业每年度所下达的责任目标,搞好职工安全、普法教育和宣传活动。
        4.2.3  发挥车间各级党、团、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团员起模范带头作用,督促工会开展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并在评选先进党、团、工会工作时,把安全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4.2.4  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稳定职工思想情绪,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安全生产。
        4.2.5  熟悉本车间的危险源、中高度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按照策划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杜绝工作范围内安全、环境事故及本车间内职业病的发生。
        4.2.6  对本岗位及在办公区域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危化品泄漏、职业病、工伤、信息安全等事故负直接责任。
        4.2.7  对部门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危化品泄漏、职业病、工伤、信息安全、特种设备、电气等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4.2.8  做好部门千日营销的安全工作,积极主动调解和疏导内部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内部安全稳定。
        4.3  安全副主任职责
        4.3.1  对车间安全工作负责,负责落实执行本车间安全生产标准化、环境监控与治理、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工作。
        4.3.2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4.3.3  监督车间安全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3.4  与生产、工艺、设备副主任开展经常性沟通,不断提升设备本质安全、降低职业危害因素。
        4.3.5  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3.6  坚持以防火为重点,负责组织车间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4.3.7  负责对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考核,负责检查新进职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工作。
        4.3.8  熟悉本车间的危险源、中高度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按照策划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杜绝车间范围内安全、环境事故及本车间内职业病的发生。
        4.3.9  对本岗位及在办公区域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危化品泄漏、职业病、工伤、信息安全等事故负直接责任。
        4.3.10  对部门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危化品泄漏、职业病、工伤、信息安全、特种设备、电气等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4.3.11 配合做好部门千日营销的各项安全工作。
        4.4  工艺质量副主任职责
        4.4.1  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生产质量方面的安全规定、标准,贯彻落实各岗位的工艺操作规程。
        4.4.2  负责本车间的工艺操作规程管理,使其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卫生健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4.4.3  在制定有关工艺改造方案和编制工艺点检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卫生安全措施内容,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4.4.4  负责对车间范围内职工进行工艺操作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4.4.5  熟悉本车间的危险源、中高度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按照策划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杜绝车间范围内安全、环境事故及本车间内职业病的发生。
        4.4.6  积极组织工艺技术攻关,通过技术攻关优化工艺流程、提升产品本质,不断降低职业危害因素。
        4.4.6  对本岗位及在办公区域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危化品泄漏、职业病、工伤、信息安全等事故负直接责任。
        4.4.7  对部门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危化品泄漏、职业病、工伤、信息安全等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4.4.8  配合做好部门千日营销的各项安全工作。
        4.5  设备副主任职责
        4.5.1  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标准,贯彻落实各类设备的维修操作规程。
        4.5.2  负责本车间的设备安全管理,使其符合环境卫生、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卫生健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4.5.3  在制定有关设备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卫生安全措施内容,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4.5.4  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计划地修改更换,按期完成安全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4.5.5  负责对车间范围内职工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等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4.5.6  负责落实车间安全技术装备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4.5.7  积极组织设备技术攻关,通过技术攻关提升设备本质安全,不断降低职业危害因素。
        4.5.8  熟悉本车间的危险源、中高度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按照策划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杜绝车间范围内安全、环境事故及本车间内职业病的发生。
        4.5.9  对本岗位及在办公区域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危化品泄漏、职业病、工伤、信息安全等事故负直接责任。
        4.5.10  对部门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危化品泄漏、职业病、工伤、信息安全、特种设备、电气等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4.5.11 配合做好部门千日营销的各项安全工作。
        4.6  生产、现场副主任职责
        4.6.1  负责生产过程安全管理、环境监控与治理、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中心、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6.2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4.6.3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6.4  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6.5  坚持以防火为重点,参加车间范围内的安全综合检查。
        4.6.6  积极协调车间生产组织,优化生产方式,提高生产组织效率,不断降低职业危害因素。
        4.6.7  熟悉本车间的危险源、中高度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按照策划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杜绝车间范围内安全、环境事故及本车间内职业病的发生。
        4.6.8  对本岗位及在办公区域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危化品泄漏、职业病、工伤、信息安全等事故负直接责任。
        4.6.9  对部门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危化品泄漏、职业病、工伤、信息安全、特种设备、电气等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4.6.10  配合做好部门千日营销的各项安全工作。
        4.7  生产班带班长、维修班班长、膨化班班长、保养保洁班班长、外围组组长、分支书记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对当班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4.7.1  保证本班、组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7.2  负责本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
        4.7.3  坚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检查,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并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4.7.4  负责配齐本班组的义务消防员和兼职安全员,并按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4.7.5  经常检查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类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使其正常发挥作用。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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