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 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规范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实现安全生产。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铝业公司及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以及外委外包工程项目服务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成立铝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组 长: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常务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
副 组 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经营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行政副总经理 工会主席
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
成 员: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主任 生产技术部主任 监察部主任 办公室主任 人力资源部主任 财务部主任 计划部主任 政治工作部主任 工会办公室主任 营销中心主任 采购中心主任 电解一厂副厂长(主持工作)电解二厂厂长 电解三厂厂长 电解四厂厂长 铸造厂厂长 阳极组装厂厂长 净化厂厂长 动力厂厂长 维修厂厂长 运输部主任 仓储部主任 质检部主任 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齐邦劳务公司经理
职 责:全面领导和指导铝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对铝业公司重大安全事项做出决定,负责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察部
主 任: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主任
常务副主任:生产技术部副主任
成 员: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成员、生产技术部安全主管
职 责: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全面负责铝业公司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件,协调解决铝业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生产事项。
第三章 职 责
第五条 铝业公司
铝业公司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有关标准和中电投集团、蒙东能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相关文件、指令,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蒙东能源公司负责。
第六条 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以下简称安环部)职责
(一)负责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技术、生产技术管理质量进行监督考核,重点检查管理程序,以管理质量监督为主。
(二)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令的贯彻执行。
(三)负责与人身伤害有关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管理、演练和救援体系的建立。
(四)监督生产设备和设施安全技术状况、人身安全防护状况。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督办单,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五)监督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及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制定,所需费用的提取、使用及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购置、发放和使用。
(六)监督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
(七)参加或组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监督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并提出考核意见。
(八)参加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
(九)负责安全生产激励机制的建立,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十)定期组织安全网活动,指导各级专职安全主管或兼职安全员的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专项安全生产活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文明生产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十二)负责制定安全目标并对目标的实施进行监督,对安全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
(十三)负责监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及考核工作。
(十四)负责蒙东能源、铝业公司月度安全简报的编写及发布。
(十五)负责组织“两型”企业建设工作,监督有关部门及各单位落实实施标准、过程控制、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和措施。
(十六)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监督有关部门及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第七条 生产技术部(以下简称生技部)职责
(一)负责编制生产(包括实物量指标)、基建、环保、消防、科技、节能、信息及检修、技改项目(含技术监督)计划及费用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包括安全安全工器具及装备补充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制新建、改建、大修、技改、科研等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落实。
(四)负责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组织各类规程的编制及发布,对安全、生产技术进行培训。
(五)负责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全面管理,对设备、设施及文明生产存在问题及隐患组织进行处理。
(六)负责与生产设备有关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管理、演练和救援体系的建立。
(七)配合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并编制设备事故调查报告,负责制定设备事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生产工作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及考核。
(九)负责编制生产设备、环保设备、设备检修、技改项计划及费用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铝业公司消防管理工作。
第八条 所属各部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铝业公司安委会负责。
(二)建立以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
(三)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和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适合本部门特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机制的建立、考核。
(五)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及专项活动的策划、检查、总结、考核。
(六)负责组织本部门各类不安全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负责完成事故报告、异常分析报告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上报。
(七)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预案的启用、关闭进行审批;负责自然灾害预防与管理,防范措施的制定与落实等应急管理工作。
(八)负责编写本部门安全生产通报、快报、简报。
(九)负责本部门安全信息统计、分析与指标考核工作并上报。
(十)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及落实。
(十一)负责本部门危险源及职业危害的识别与预防措施的制定。
(十二)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投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本单位两措计划的制定及落实。
(十三)负责本部门生产保卫和消防综合管理工作。
第四章 内容、要求与程序
第九条 安全生产工作规则
(一) 目 标
铝业公司总体目标:
1)死亡事故率0;
2)重伤事故率 0;
3)轻伤事故率3‰以下;
4)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5)交通事故率不超过6次/年百台车;
6)不发生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
7)三级非伤亡事故为0.15次/万吨产能;
8)不发生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爆裂事件;
9)不发生责任性全厂停电事件;
10)不发生治安、火灾事件;
11)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98%以上;
12)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13)全员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
14)不发生职业病和职业危害事件;
15)不发生铝产品和设备、设施盗窃事件;
16)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特殊工种上岗率100%;
17)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环保事件;
2.各单位安全目标分解:
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
1)不发生人身伤亡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非伤亡事故,轻伤率0;
3)不发生火灾事故;
4)不发生交通事故;
5)不发生物资、设备、设施盗窃事件;
6)不发生职业病和职业危害事件;
7)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全员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
8)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99%、安全生产督办合格率100%;
9)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率100%;
10)应急预案覆盖率、备案率、演练率100%。
生产技术部
1)不发生人身伤亡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非伤亡事故,轻伤率0;
3)不发生火灾事故;
4)不发生交通事故;
5)不发生物资、设备、设施盗窃事件;
6)不发生职业病和职业危害事件;
7)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全员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
8)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99%、安全生产督办事项整改合格率100%;
9)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率、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10)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计量仪器仪表检验合格率100%;
11)每季度组织一次习惯性违章培训,违章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合格率100%;
12)应急预案覆盖率、备案率、演练率100%。
电解厂
1)不发生人身伤亡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非伤亡事故,轻伤率1%;
3)不发生火灾事故;
4)不发生交通事故;
5)不发生电解槽凝槽和漏炉事故、跑马达和短路事故;;
6)不发生水淹设备、设施和厂房事故;
7)不发生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爆裂事件;
8)不发生职业病和职业危害事件;
9)不发生铝产品和设备、设施盗窃事件;
10)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全员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
11)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99%、安全生产督办事项整改合格率100%;
12)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率、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13)应急预案覆盖率、备案率、演练率100%;
铸造厂
1)不发生人身伤亡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非伤亡事故,轻伤率1%;
3)不发生火灾事故;
4)不发生混合炉漏炉和跑铝事故;
6)不发生水淹设备、设施和厂房事故;
7)不发生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爆裂事件;
8)不发生职业病和职业危害事件;
9)不发生铝产品和设备、设施盗窃事件;
10)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全员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
11)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99%、安全生产督办事项整改合格率100%;
12)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率、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