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防火管理,贯彻消防法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国家、旅客财产和人身安全,保障优质、安全、畅通、有序的工作环境,特制定防火制度。
1、禁止旅客携带“三品”进入客运站大厅,严禁旅客在候车大厅内吸烟,大厅内严禁明火。保安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搞好巡逻检查,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严格用电管理,电工要经常查找电器、线路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变压器和配电室、微机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杜绝电器事故和火灾的发生。
3、库房内严禁烟火,并做到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物品放置有序,确保安全。
4、宿舍、门市房、柜台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禁止明火取暖。
5、本制度由行政科和保卫科具体执行,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可用状态。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消防器材存放的位置,定期检查安全防火制度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