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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器材计划购置维修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21日

1、各选煤厂消防器材、设施实行自主管理,购置维修;
2、购置消防器材、设施,应及时做出购置,经分公司保卫科审核,报分公司物管科核准,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从驻矿供应站购置,并将所购设施、器材的实际情况报保卫科备案;各单位应随时掌握器材、设施的使用情况,确保应急时的器材、设施需要;
3、维修消防器材、设施计划应报分公司保卫科审核,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到有消防维修资质的单位维修设施、器材,并将维修设施、器材的实际情况报保卫科备案;
4、购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必须三证齐全(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入证、3C认证),并带有消防器材身份标识,方可接收;
5、建立消防器材、设施的购置、维修档案资料,详细记录配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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