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保卫部使用电气焊的安全防火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9月02日

    1、电、气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工作的安全技术并经考试合格,方准独立操作。
    2、在饭店的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都必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并报销防中心领取动火证后方能作业。
    3、使用电器焊时,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周围情况,清除10米内的任何易燃易爆物质。
    4、电气焊工在操作前要对焊割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毛病、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遇冷冻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5、焊割作业及点火时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枪要放在安全地点。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必须切断电源和气源,仔细检查现场确保万无一失。
    6、严禁在有可燃气体爆炸危险的场所焊割。焊割的地点与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距离不少于10米,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
    7、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地点要设专人现场监视。
    8、氧气瓶不得放在阳光下暴晒,也不能靠近电线、电灯,工作完毕后,应关紧氧气瓶的阀门,关闭电源。
9、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