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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消防检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2月26日

1、 目的
            为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额隐患的整改,制止“三违”行为以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 检查形式和内容
        2.1  检查形式:实行四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制、巡查制,即公司月检、部门周检、
        班组日检、岗位人员时检制,由各级领导组织实施。
        2.2  检查内容
        2.2.1 查思想:重点检查各级管理人员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能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检查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对安全工作的态度与安全责任心、以及执行安全、消防制度的自觉性。
        2.2.2 查制度:重点检查安全、消防制度、安全及操作(维修)规程的执行情况,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制度的漏洞,便于完善安全、消防制度及有关规程。
        2.2.3 查各种危险和隐患:重点检查机械设备、电气仪表、厂房建筑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检查安全、消防设施、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防护器材是否灵敏有效及正确使用、保管,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2.4 查人的行为:重点检查各级管理人员是否把安全、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检查各级领导对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和事故处理的决策是否及时、得力、有效;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员工工作过程中是否遵章守纪,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3、 安全、消防检查的组织
        3.1综合性安全检查
        3.1.1公司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每月检查一次,可结合重大节日及上级部署进行。
        3.1.2 部门安全检查:由部门领导组织,安全工程师、部门安全员及值班长等人员参加,每周进行一次。
        3.1.3 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每日白班检查一次。
        3.1.4 实行岗位人员巡检、抄表制:由岗位人员每1小时巡回检查、抄表一次,详细记录设备运行状况、工艺参数、异常状况等。
        3.2 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3.2.1 有关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辐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厂房建筑、电气装置、运输车辆、化学物品等的检查,由技术质量部安全工程师统一计划,督促按专业要求由主管职能部门领导组织,有关部门的职能人员负责进行定期的专业检查。
        3.2.2 专业性的安全检查要按各专业要求,并将检查资料存入有关档案。
        3.3季节性安全检查
        3.3.1 检查内容:防暑降温、防雷、防汛、防台风等。
        3.3.2 由技术质量部组织,职能人员负责,主要是检查相关设施的可靠性、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发动员工做好预防工作。
        3.4临时性安全检查
        新设备、新装置的安装投产或因生产安全管理需要等情况应随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这类检查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的主题、目的,由主管职能部门或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 隐患整改
        4.1 查出的隐患或存在的问题由技术质量部门安全工程师签发《安全消防隐患整改单》(见附件),责任部门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期限、定整改负责人,凡部门能组织整改的不交到技术质量部,技术质量部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
        4.2 对所有的隐患或存在问题,能立即整改的,不得无故拖延,有些确实限于目前物质技术条件不能解决的,必须立即制订整改计划(方案),按期解决,解决之前应制订临时防范措施,并切实执行。
        4.3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及对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的问题要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并迅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4.4 公司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及时上报公司安全委员成员。
        4.5 对各级、各类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各部门在安全活动中均要对员工进行通报与教育。
        5、 各级检查人员的权力
        有权要求受检部门、班组、岗位人员汇报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等工作情况及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调查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重大隐患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向上级报告;对蓄意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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