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火工品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8日

1 、认真贯彻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 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民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和指导。
2 、学习有关储存危险品安全技术知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及时制止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行为。
3 、爆炸物品必须在专用药库内存放,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准与其他物品混存。
4 、严禁无关人员人库,不准在库内住宿、会客。
5 、严守工作岗位,严格出人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6 、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发放爆炸物品时必须检查各种证件和手续。按批准的种类和数量发放,坚持随用随发制度,对退库爆炸物品,要认真清点人库,不得拒收。酒后领取爆炸物品的,一律不发放。发放电雷管前,用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7 、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并汇报单位领导,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妥善处理。禁止发放“三无”和变质的爆炸物品。
8 、库区内禁止用蜡烛、油灯和其他明火照明,严禁把易燃易爆和其他铁器、通讯工具带入库内。严禁穿钉子鞋和易产生静电的衣服进人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进行。
9 、保持库区内的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好防爆、防火、防盗、防洪、防静电、防丢失、防破坏等安全工作。切实做到双锁、双人、双账、双人发放、双人领取、双人保管的管理要求。保持库房内防动物网完好,不漏水、无积水,每天检查温度、湿度,加强通风。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