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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1月28日
       一、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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