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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9月30日

    1.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取上岗证,方能上岗。

    2.每年11月9日所在的一周定为“消防安全周”,要举办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消防演练活动。

    3.每季度组织一次保安和义务消防队员业务培训。

    4.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以及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品等有关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通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基本达到“三会”:会报警,会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我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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