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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作者:彳亍世间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4月24日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公司各生产部门及安全风险较大的部门配备专职安全员,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安全员的管理工作。

3.专职安全员职责

3.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3.2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做好所辖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3参与处理所辖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并按照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事故。

3.4检查所辖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

3.5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3.6督促落实所辖部门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及时反馈整改信息。

3.7负责督促所辖部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

3.8参与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拟定。

3.9认真完成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4.专职安全员考核

4.1公司安环科对专职安全员工作实行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对专职安全员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

4.2检查考核内容

4.2.1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经常开展安全检查,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查找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隐患治理或采取监护措施进行控制,并建立隐患治理档案。

4.2.2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检查本部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2.3本部门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建立事故档案。

4.2.4不定期抽查本部门管理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工作,对违章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并做好记录。

4.2.5督促本部门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建立设备设施档案。

4.2.6对本部门的危险性作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作业票证,并落实好相关措施。

4.2.7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3专职安全员奖惩

4.3.1专职安全员工资为固定岗位标准,分为A、B、C等级,对工作表现优异的,由公司安委会领导研究决定提升工资等级,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取消专职安全员任职资格。

4.3.2所辖部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予以追责。

4.3.3每月定期向公司安环科汇报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并进行安全评估,一次不报或报告不切合实际处500-1000元罚款。

4.3.4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每次处1000-2000元罚款。

4.3.5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好的建议,采纳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的,由安环科报公司申请奖励。

4.3.6考核结果作为专职安全员评选年度安全工作先进的基本条件,所辖部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受到处罚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5.相关要求

5.1各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部门第一责任人直接管理,其工作对本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

5.2公司安环科对专职安全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本制度由公司安环科负责解释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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