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遵守国家级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特别指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的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
3 职责
3.1公司办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投标工作的组织及中标、议标工程合同的签约。
3.2工程管理部负责投标项目的技术标书的编制工作。
3.3公司办负责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分析及改进工作。
4 控制要求
4.1公司应依法参与工程施工投标活动,对需要分包的工程应依法分包,合同的签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2 由公司办负责组织对招标信息、投标信息、合同条款进行评审,在确保公司有能力满足顾客要求的情况下,与其签署施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4.3与施工项目有关的要求的评审,包括招标信息、投标信息、合同条款评审,主要是合同评审。4.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内容
1) 投标工程基本情况是否清楚;
2) 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明确;
3) 工程造价确定方式及结算方式是否合理;
4) 能否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工期按时完成;
5) 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等级是否达到;
6) 达到相应质量等级所要求的经济支出能否接受;
7) 未明确要求但必须满足的使用要求及本公司承诺;
8) 其它特殊要求。
4.3.2工程施工合同评审
1) 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
2) 工程执行的规范、规程是否明确;
3) 工程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责任是否明确;
4) 质量等级和质量目标是否明确,达到相应质量等级所要求的经济支出是否合理,以及顾客对管理体系的要求;
5) 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6) 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
7) 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
8) 工期、监理、验收及工程的交付方式;
9)其它特殊要求及有关适宜。
4.3.3合同、招投标文件评审的方式
4.3.3.1普通小型工程项目的合同、招投标文件的评审由公司办公室组织相关的人员参加评审,参加评审的人员在《招标文件评审单》上签署意见,公司经理批准。
4.3.3.2大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的评审,由公司经营副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评审会议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人员在《招标文件评审单》上签署意见,经理批准。
4.3.3.3投标文件评审的实施
a)技术标在装订之前
1)普通小型工程项目经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审批。
2)大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由总工程师审批。
b)投标预算经总经济师审批。
1)投标书在封标之前经公司经理审批。
2)合同评审根据施工项目的大小及复杂程度,分别采取会议形式、会签、审签三种方式。
4.3.3.4大型工程项目或有特殊要求( 或跨度大、或造价高……)的工程合同,由公司生产副总组织,有公司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参加的会议进行评审。
4.3.3.5中型、小型工程项目的工程合同,由公司办公室组织,项目经理参加进行会签评审。
4.3.3.6合同、招标文件评审均由公司副总组织
1) 必须对每份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必须在投标或合同签订之前进行评审;
3) 参加合同评审的人员应在《工程合同评审单》上签署意见和姓名。
4.4合同的签订
a)合同条款经评审符合下列要求可签订合同
1) 合同中的各项条款须用充分、严密、准确的文字表达;
2) 合同双方不一致的要求都已解决;
3)具有满足合同要求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