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杜绝“三违”行为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目标)
1、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过程,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重大违章指挥行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分解到人,落实到岗。
2、年工伤频率<=5% 。
3、安全防护用品合格率 >=95% 。
4、隐患整改率 >90% ,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整改。
5、确保在分公司月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汇总评分率>=80% 。
6、服从项目部统一指挥,确保公司、市(县)级安全检查达标,力争优良。
7、确保在市建委综合考评检查中达到合格, 争创“泉州市文明示范工地“。
二、考核办法
结合分公司月度检查对每个班组及其班组长进行定量考核,填写考核表,存入内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