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15日

  3)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机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中间不得超过一处接头,接头及破皮处应用绝缘胶布包扎严密。

  4)电焊机把线和回路零线必须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等作回路地线。二次线不得泡水中,不得压在物料下方。

  5)工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考试,持证上岗。操作时穿戴防护用品。

  (2)氧气瓶

  1)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并有专人管理,配置灭火器材。

  2)氧气瓶库房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10米以上距离。

  3)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阀。

  4)氧气瓶不得在强烈日光下爆晒,夏天应搭设防晒罩、棚。

  5)氧气瓶与焊炬、割炬、炉子和其他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6)开启氧气瓶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阀,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

  7)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8)检查氧气瓶瓶口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涂瓶口观察,不得用明火试。

  (3)乙炔瓶

  1)乙炔瓶存储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应有单独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5米,并要通风良好,有降温措施和配置灭火器材。

  2)乙炔瓶要有专人管理,要直立存放,有防止倾斜措施。乙炔瓶严禁与氧气瓶、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压力容器同处存放。

  3)乙炔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

  4)装卸乙炔瓶时,动作要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5)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不小于98KPɑ的压强。

  6)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要可靠,不得漏气。

  (4)砂轮机、砂轮切割机

  1)砂轮切割机应装设点动开关,禁止使用倒顺开关。

  2)砂轮、传动皮带、传动轴头的罩盖应齐全,安装牢固,切料点应灵活完好。

  3)砂轮切割机切削前方应设置遮挡板保护,防止切削灼伤人和引起火灾。砂轮机、砂轮切割机旋转方向严禁对着主要通道或人员。切断电源停机后再清理杂物或移动砂轮机、砂轮切割机。

  4)严禁使用有裂纹、外边缘有残缺的砂轮片。当砂轮片直径小于25厘米时,应及时更换新砂轮片。

  5)砂轮切割机操作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砂轮片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台砂轮机。辅助人员可以帮助稳固加工材料,以防在砂轮机、砂轮切割机运转时材料摆动造成危险。

  6)砂轮切割机严禁做打磨使用,严禁侧向磨削。

  7)砂轮切割机应放置在地面坚固、防雨、防潮、平稳的地方。

  8)使用砂轮切割机时,要尽量选择远离居住区的地方,以减少噪声的污染。操作人员要进行个人防护,戴耳塞。

  (5)滚槽机、套丝机

  1)机器要摆放在地面坚固、防雨、防潮、平稳的地方。

  2)机器插座必须与机器电源匹配,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线,并有接地保护。

  3)不应拉扯电源线拨插头。防止电源线接触油脂、热源及锋利器具。

  4)机器操作前,应空转试运行,并检查各部位、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5)使用套丝机时,应按加工管径的大小选用板牙,并按顺序正确装入。作业时,应使用润滑剂对板牙进行润滑。

  6)滚槽机的安全阀出厂时已调好,不要自行调整。

  7)加工长料时,料末端应使用托架,托架应牢固。

  8)机器操作时,要注意压轮的下压速度和套丝的进料速度,不可过猛。

  9)套丝时,严禁戴手套,严禁用硬物敲打管件,应用刷子清除铁屑。

  10)保证机器完整、清洁,及时给机器的润滑部分添加润滑油。

  11)滚槽机的油泵必须添加标准的液压油,不可用其它油类替代。

  12)滚槽机、套丝机所用油料要妥善管理,有防止泄漏措施。

  (6)手持电动工具

  1)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2)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作接零保护。

  3)露天、潮湿及狭窄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水型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4)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前,应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5)手持电动工具负载线应采用橡套软线,不应有接头。

  6)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配好插头,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并不得带负荷插接。

  7)使用电锤、冲击钻等手持电动工具向上钻孔时,施工人员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眼罩。必要时,采取降噪措施,操作人员要进行个人防护,戴耳塞。

  六、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施工照明

  1)一般施工现场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并应选用螺口灯头。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零保护。

  2)施工现场较潮湿的作业环境或局部照明灯具电压不应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照明灯具电压不得大于12V。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3)照明线路严禁拴在金属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照明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架上时,线路、灯具必须做绝缘处理。

  4)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2)施工用电线路

  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应外露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尘、机械伤害,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3)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场所及引出地面从0.2米高度至地下2米处时,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接地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3)施工现场用电线路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做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4)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4)开关箱

  1)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制的配电箱。箱体应牢固、防雨、防尘。箱门不得采用上下开启式。

  2)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瓦斯、烟气、蒸汽和有侵蚀性气、液体的场所。

  3)开关箱内导线严禁有任何明露部位。相线不得使用端子板进行连接。

  4)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应分开设置。工作零线应通过端子板连接。

  5)停止使用的开关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5)用电设备

  1)施工用电制度应由专业电工负责,配电柜开关每天都应进行维护,检查触电保安器,每天一次试跳并记录;

  2)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可靠运行。

  3)所有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接零保护。对产生震动的设备的保护零线连接点不应少于两处。

  4)各类电气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5)所有用电设备拆、修或移动时,必须断电后方可进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