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管理部
(1)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计划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 实施工作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坚持按合理工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4)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2、技术质量部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的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伤亡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3、人力资源部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公司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施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岗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3)对职工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核、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工人要组织入场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4)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5)认真落实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认真监督实施;
(6)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组织与实施生产有关的学习班时要安排安全生产教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