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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炮三检”的初浅认识

作者:敖明飞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6日

 一次偶然的机会,有幸参加了煤业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质量达标考核检查团,去各兄弟煤矿检查。在检查的路途中,偶然听到几位团友在议论各矿的安全管理情况,其中就议论到“一炮三检”,让我对“一炮三检”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回忆在下井预防检查和熟悉巷道中,看到一些掘进迎头不是没有跟班瓦检器,就是瓦检器是坏的,甚至把坏的瓦检器放在巷道内充数。一炮三检牌板和三人连锁放炮牌板放在距迎头200米左右,实当摆设。问当班一些工作人员“一炮三检”要检查些什么,一问三不知,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做到事故防范于未然,如何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实在让人担心。所以我觉得很有必要把《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一炮三检”的内容记录下来,以供参考。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

  第三百三十一条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l、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或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

  3、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第三百四十条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吹散后,放炮员、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察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时,必须立即处理。

  结合以上内容陈述一起未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违章放炮引起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此次事故发生在1994年7月22日6时左右,曲靖某煤矿一号斜井一采区2025水平回风巷中巷在掘进过程中风流短路,放炮引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名矿工遇难。

  事故发生经过:7月21日13时至16时煤矿停电,矿召开支部会。会后,班长张××和安全员余X×商定,由余×X带领本班60人人井上中。班,工作到24时下班,之后,两人未请示矿领导,又组织7名工人加夜班,因余XX22日家中有事,主动提出由他继续带班。于22日凌晨1时左右下井到2025水平掘进巷道。由于矿井正处于改扩建期间,总回风巷还承担着2000米水平水仓矸石的提升运输。22日凌晨2时风门被提升矸石打开后未关。余××带领7名工人下井工作,因该班人员少,未安排运煤工和绞车工提升,使兼作进风巷的漏煤下山被积煤堵塞,造成井下风流短路,工作至5:20时,工作面准备装药放炮,安全员余XX在未检查瓦斯的情况下,指挥工人撤离工作面,开始放炮,在放炮过程中点燃引爆瓦斯,该班8名工人全部遇难。

  不难看出虽然此次事故造成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是:总回风巷风门未关闭,造成井下风流短路,供风量不足,使局扇吸循环风,导致瓦斯积聚超限。开拓开采布置不合理,通风联眼兼作漏煤眼,带班人员只顾生产,不顾运输,造成积煤堵塞进风流造成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却是未执行“一炮三检”,放炮母线与放炮器连接不实,启动放炮器时产生火花引爆瓦斯。虽然此次事故主观原因是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但是如果带班人余XX在装药前,放炮前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是完全可以避免此次事故的发生,也不会造成8名矿工遇难。由于他的安全意识淡薄,给7个家庭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不幸。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纵观许多煤矿事故的发生,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要是每位煤矿工人都能从自身做起,杜绝“三违”行为,我坚信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一定会大有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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