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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动态安全控制“六法”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作者:贾文安 范文斌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06日

煤炭生产的最大敌人是导致人身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安全隐患。煤矿的人身事故绝大多数则发生在动态的安全生产过程中。导致人身事故的原因可以直观地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环境;间接原因是管理者的缺陷和领导者的失误,以及具体操作者个人的性格特点、经验阅历、喜怒哀乐、身体状况、生活习惯、思想文化教育等。人、物、环境的因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对人和物的控制,对环境的改善,都有赖于管理。因此,如何改善和加强安全生产动态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地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成为日趋迫切,亟需很好地解决的课题。

   我们经过多年现场安全管理的实践,针对动态作业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不断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行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安全管理办法,即“动态安全控制‘六法’”。

  1 采掘工作面开工前、收工后的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开工、收工签字法

  井下采、掘、开、安装等工作面,在开工前是否具备开工生产的条件,谁来检查验收,谁来管理控制,按照什么样指标进行检查验收;在完工时,是否具备收工条件,谁来检查验收,谁来管理控制,按照什么样标准来进行检查验收?如果不具备开工条件,就强行开工,那就把“安全隐患”带到生产过程当中去;如果当班生产任务已完成了,但遗留下许多“安全隐患”,不处理而收工,那就把“安全隐患”遗留给了下一生产班组。为此,我们依据原部颁《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简称“标准”),结合我矿各采掘工作面的实际,制订了“采、掘、开、安工作面开、收工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四位一体’签字卡”,具体实施则落实到当班盯点安全员身上。各采掘工作面在开工前或收工前必须有当班盯点安全员按照“标准”逐条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有当班安全员、跟班队干、工长、验收员4人同时签字生效,有一条(项)不合格,则不签字,不许开(收)工。这就杜绝了井下采掘工作面在开工前或收工后存在的“安全隐患”。

  2 采掘工作面正常作业生产过程中的“班评估法”

  采掘工作面在正常生产作业过程中,能不能始终保持在一个正常的作业状态中,如果在作业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怎么办?为了对正常作业过程中的动态情况有一个比较科学而真实的了解,以便于及时指导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我们依据原部颁《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煤矿《三大规程》内容要求,以各生产场所、各环节考虑能够导致危险的关键因素(包括人、机、料、法、环等)为依据,编制了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评估表,按照评估表所列检查项目,根据其风险程度大小采用指数法把各项安全度计算成分值,得出 检查地点的安全度,依据安全度等级对应标准来确定工作面处于什么状态,以便于采取相应的针对性措施。如某综采工作面安全评估分数为95分,等级对应标准为安全;某掘进工作面安全评估为83分,对应等级标准为危险,应予以立即整改。要求每生产班评估三次,后一次否决前一次,为最终依据,由当班盯点安全员具体实施,由班工长验收员全力配合。

  安全评估法是综合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的一种科学的方法,使得煤矿多年动态下安全生产不好控制的现象得以根本改观,能及时把井下安全生产动态的真实面貌真实反映出来,从而为管理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依据,尽快消除和及时杜绝安全生产动态中的“安全隐患”。

  3 采掘工作面非正常作业生产过程中的“单项工程控制法”

  在潞安矿业集团公司近几年的零打碎敲事故中,属于非正常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少。这些事故多发生在生产计划无安排,生产单位自己安排去干或生产过程中出现事故不能再进行正常连续作业而必须处理事故时。针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我们给它起了个名称叫“单项工程”。单项工程管理的具体办法是:

  (1) 必须报请安全生产管理指挥部门批准。

  (2) 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且贯彻落实到每个现场作业人员之中。

  (3) 现场落实单项工程时,必须坚持有跟班队干、工长、安全员、验收员在场“四位一体”现场负责制。

  通过实施单项工程管理办法,有效地杜绝了蛮干、瞎干、瞎指挥等现象,做到井下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生产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时刻处于安全控制之中而不是处于失控状态。这就有效地杜绝了非正常作业过程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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