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确保在生产过程中的人员、设备、物料、工作环境等处于安全有序的受控状态。消除不安全隐患,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产品质量,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班组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
三、职责
各班长是班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组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
四、管理要求
1、安全文明生产教育
(1)安全文明生产教育是帮助职工正确地认识和掌握安全知识,遵守操作规程,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加强警惕性,保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工作。
(2)职工安全文明教育,包括:
1)各种工艺及设备安全操作;
2)遵守劳动纪律;
(3)对新工进行安全教育,包括:
1)学习安全生产常识,煤矿安全规程等;
2)讲解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3)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文明生产、遵守劳动纪律、设备操作和正确使用劳动用品等方面的教育;讲解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等。
(4)本单位所有职工均需进行安全教育,各班组员工都应经常进行有关煤矿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及先进经验的学习。
(5)对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爆破工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上级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颁发操作证方允许上岗。
(6)安全文明生产的培训由安全副职,技术副职负责。
2、安全文明生产规定
(1)井下作业职工着装符合安全规程及公司要求,带安全帽、自救器、矿灯、持证上岗;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携带烟火,下井前严禁喝酒。
(2)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过程中不打闹,不擅自离岗串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严禁违章操作,防止设备安全事故,消除生产隐患。主要设备实行专人操作,不得擅自动用他人负责的设备。
(4)各巷道内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管路无煤尘。
(5)物料码放整齐并悬挂物料管理牌。
(6)无积压矿车,设备等存放;备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干净。
(7)轨道铺设符合要求,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
(8)电缆吊挂符合规程要求,管路风筒吊挂平直。
(9)井上、下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防火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其有效性,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挪用。
(10)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爆破工等特殊工种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操作的安全。
(11)做好现场交接班工作,保持现场资料完整,认真做好各班生产记录。
(12)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现场班长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或救助措施,将事故产生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井上库房要做好定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材料的正常支出使用;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
3、安全文明生产检查
(1)每周检查一次,并给予限期整改书。检查事项包括:
1)检查安全隐患情况:对生产现场、生产设备、电器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
2)检查现场环境情况;对生产现场的文明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3)检查遵章作业情况。对于违章作业,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者,除进行教育外,还应给予经济处罚。
(2)凡发现事故或隐患者,实行“三不放过”: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落实预防纠正措施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