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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工作票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07日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抓好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措施的现场落实,认真排查、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和环境因素,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的动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每天上班的班组长必须在本单位填写班组长工作票登记记录,对号领取班组长工作票。
2、班组长工作票由入井班组长随身携带,本人亲自填写,不得由别人代填。
3、开工前由当班工作面采掘班组长、安检员、瓦检员联合检查验收,符合开工标准后方可开具工作票生产。在生产过程中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当班工长签字并落实整改措施。
4、本班结束后,填写班末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工长签字确认,整改后方可交接班。本班末处理完的交给下一班继续处理,在未处理合格之前,下一班不允许开工,升井后,将当班工作票交回本单位统计汇总,上报安监处。
5、交接人是持票人的上一班次,接班人是持票人的下一班次,三班班组长必须现场交接班,三人填写,严禁一人代签,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严肃考核。
6、开工前、生产中、结束后当班班组长一定要认真填写,不得敷衍了事,否则发生事故,由自已负全部责任。
7、当班存在的隐患必须立即停下来进行整改,若整改不了,必须立即撤出现场作业人员,并向矿调度汇报。
8、对当月不按规定时间上交,出现迟交、晚交安监处的,安监处将进行严肃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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