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导航:安全管理网>> 安全管理>> 其他>>正文

坚持预防为主 确保生产安全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7日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是保证生产安全的根本措施。分析近几年各地发生的事故原因,很重要的一条就在于预防工作不得力。

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增强各类人员的安全观念、依法处事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基本途径。特别要组织大家学习《安全生产法》,帮助大家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打牢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近年来,有些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引发的事故和隐患问题增多,也是当前安全生产教育的难点。要从多方面入手,对他们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真正做到利益上关心,思想上帮助,能力上提高,切实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从各地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工作实践看,主要应完善和落实五个方面的责任制。一是政府抓统管的领导责任。做到各级政府重视,分工明确,掌握动态,突出重点,赏罚分明,落实见效;二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责任。做到熟悉职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加强督查,形成合力;三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实施责任。做到及时分析,积极引导,严格制度,结合实际,深入细致,落实措施;四是专人专项主管的责任。把各项预防措施具体落实到一人一车、一矿一岗、一厂一职;五是与家庭和社会联系的责任。安全生产牵涉千家万户,要主动与家庭、社会联系,互相沟通,形成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家庭安全网络体系。

预防事故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必须靠严格的法规制度作保证。《安全生产法》确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和各地法规明确的安全分析制度、安全检查、安全投入、责任追究等制度,是多年预防事故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必须认真落实。实践证明,基本制度落实了,事故就会减少,基至杜绝。预防事故工作不是一项独立的工作,它渗透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方面面。因此,落实好这些法规制度,必须和落实各行各业具体规定结合起来,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把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贯穿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预防事故,仅仅依靠政府和监管机关 ,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可能做好的。唯有大家来做,群策群防,才能有效。一是要充分发动群众。加强群策群防宣传教育,使从业人员克服“与已无关”的模糊认识,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形成“人人有担子,个个尽责任,大家做工作”的局面;二是要发挥企业注册安全主任的作用。推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并逐步过渡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是实现我国安全专业技术执业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有效途径,更是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创新工作。要尽快推行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制度,使他们真正负起一线安全生产责任;三是要及时总结群众预防的经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经常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倾听从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新鲜经验,使预防工作更加符合实际,不断创新和发展。

长期以来有些企业为了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舍不得进行安全投入,违规生产,冒险生产,埋下重大事故隐患。当前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防范措施较为落后,不利于预防工作的开展和及时 有效地减少事故。加大安全设入,增加安全生产的高科技含量,实行技术预防,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要根据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和时代发展,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加大重点部位安全设施投入力度,尤其是对一些高危企业,要坚决落实安全措施。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设施老化的要及时改造和更换,确保发挥作用。《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入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各生产企业要舍得花钱买平安,该配备的安全设施要配备,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执行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绝不能以节省投资为由,削减安全投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