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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31日

关于认真组织2013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点击此处下载本文件word格式

发 文 号:公消〔2013〕266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3-10-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要提高质量和水平,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实效,精心安排实施今年的“119”消防日宣传活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宣传、民政、教育、卫生、文化、广电、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组织各行业、系统和单位开展系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因地制宜,精心谋划。今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认识火灾、学会逃生”。各地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加强谋划。在内容上,要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普及火灾逃生常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为重点,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常识;在形式上,要改变集中开展大型现场活动的传统模式,科学有效地组织各类宣传力量,深入社区、街道、集市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对象上,要按照不同群体消防安全需求,针对性开展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载体上,要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的同时,广泛借助微博、微信、微电影、手机报等新媒体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阵地密集开展宣传,力求消防宣传全覆盖。
       三、转变作风,务求实效。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在总结近年来“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密切结合本地火灾特点规律和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区域,找准切入点,策划组织操作性、针对性强,群众参与度、互动性高的宣传活动,使群众学到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要广泛发动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组织等,深入外来务工人员、鳏寡孤居、留守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组织开展面对面的帮扶和教育,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期间,部消防局将联合中央电视台推出特别节目《橙色闪耀》,直播各地特色宣传活动,并在经济频道、军事频道、社会与法频道播出系列专题节目;组织中央主流媒体、门户网站集中宣传报道各地特色宣传活动,并在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等推出专版;协调央视电影频道、中国电影网及土豆、优酷、搜狐视频、爱奇艺、安全管理网等知名视频网站,进行消防微电影展播;发动各地消防官方微博、微信建立“全国消防微媒体联盟”,开展系列消防微互动活动。请各地积极做好配合。
       各地“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总结,请分别于10月18日、11月13日前通过数据传输报部消防局宣传处。
   
  公安部消防局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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