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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6月29日

        23. 楼道安全。学校要经常组织对楼道、楼梯、扶手和楼梯间照明设施的专项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的堆集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过道栏杆高度要符合安全标准;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要有统一的安全要求,并有专人指挥,防止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2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局要借助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联合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对城区学校、乡镇重点学校学生上下学乘车问题进行整治,切实解决学生上下学乘坐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三轮车等不符合道路安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学校要扎实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高教职员工、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禁止学生乘坐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三轮车等不符合道路安全的交通运输工具,要进一步完善学生上下学小黄帽制度。
        25. 食品卫生安全。各学校要加强对饮食卫生和食堂设施设备的管理。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验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卫生许可标准,食堂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自觉接受卫生部门监督;实行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严禁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擅自经营。校内小卖部要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必须要有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货要通过合法渠道,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26. 防性侵安全。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特别是女生的教育,引导学生认识什么是性侵害;了解性侵害的主要形式;知道防范和应对性侵害行为的主要措施和方法。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临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规纪律教育,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防范和避免学校内部人员对学生的性侵害事件的发生。
        27.狠抓活动安全。学校要加强体育课、课外活动和各种文体比赛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综合社会实践、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集体外出活动的组织领导,对活动场所要事先踩点,明确带队领导和教师的责任,负责管理的教师要与参加活动的学生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制定活动安全工作预案,选择安全性能良好的运输工具和有正规运营资质的运输单位,确保学生活动安全。
        师生乘车外出活动,必须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租车的必须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租乘车协议。完成好上述手续后,带安全工作预案和租乘车协议到教育局报备案。
        28. 狠抓设施安全。学校应对体育设施、实验室安全、实习基地等进行定期检查。危险化学物品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危险化学品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严格落实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记账、双人双锁的要求。
           29. 狠抓网络安全。学校应建立严格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校园网要能有效防范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学校网络管理漏洞自动转发不法邮件或进行其他破坏信息安全的非法活动,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校园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严禁从校园网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政治稳定、社会治安和黄色的低级庸俗信息。
         五、做好安全排查,狠抓隐患整改,严格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0.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县教育局将根据《禄丰县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检查实施方案》,对学校安全工作开展检查。主要检查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事故预警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制订,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安全教育是否有规划、有安排、有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学校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实行安全工作周检查、月排查,开学初和期中、期末组织详查的集中检查制度,并及时分析学校安全工作现状,根据不同季节、重点部位和特定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留死角。
        31. 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检查。学校要对校舍及其附属设施逐一进行检查、检测和维修,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维护,确保校舍及设施的安全和所有应急通道的畅通。要加强校园体育活动设施的检查、维修和日常保养工作,定期进行防锈、防腐和加固处理,保证正常使用。要开展用电设施和电网电路的安全检查。要对校园供电设备、用电设施和电教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保养维修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对使用中存在的安全故障、隐患和易损配件要列入检查维护的重点,做好常态检查,实现动态管理的目标要求。
        32. 饮食卫生安全检查。各学校要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的购货、贮存、加工、出售等环节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所购货物要坚持索证制度,确保货源安全。要全面落实饮食卫生规范和安全规定,规范加工、出售环节的卫生监管,坚持餐具消毒制度,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食服务。
             33. 学生遵守交通秩序检查。各学校要安排人员在上学、放学人流高峰时间段,对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过学生大会或校园广播、板报、网络等形式予以通报。要加强与交管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加强放学疏散时间重点路段、路口的交通管理,进一步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学生交通安全提供保障。
        34. 学生校园活动安全检查。各学校要明确学生在体育活动、大型集会和楼梯集中疏散等方面的行为规范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明确责任处室、年级组和教师的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疏导责任;要不定期组织领导班子检查值班人员、值周教师和相关教师盯岗到位和履行职责情况,检查违规违纪学生情况,并进行教育和通报,确保体育活动、疏散的安全。
             35.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各学校要组织或协同专业技术人员对校园内的防雷击设备、实验设备、安防设施等特种设备,按规定时限进行检测、保养、维护,确保正常安全运行。
           36. 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对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整改,该停用的必须停用,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警示的必须警示,严防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明确专人负责,严看死守,确保师生安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中要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并认真记录汇总存档。
        六、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37. 各学校要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38. 各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要按照 “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指定专人拟制。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集体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生踩踏事故应急预案;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应急预案;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寄宿制学生夜晚突发受侵害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其他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39. 各学校要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把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及时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的安全素养培养要求和各地各校的安全状况,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各学校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针对地震、火灾、拥挤踩踏等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使师生掌握各类事故的避险、逃生、自救自护方法。
        40. 各学校组织的演练活动,必须要有明确的演练程序、救助措施、疏散路线、地点、信号和时间要求等,在演练期间,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防止因演练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开展应急演练要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在组织完成演练活动后,要及时针对相关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必要的整改,使演练活动更加科学、规范、严密、有序。各类演练要留有文字(方案、总结)和影像(图片)等资料。
        41.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及时向110、120、119报告,以最快速度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维护治安秩序,提供车辆和救援物资,安抚伤亡人员家属,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履行安全事故报告职责。
        七、做好信息报送,建立奖惩机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42.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学校除紧急处置施救报警外,要按隶属关系第一时间上报县教育局。发生消防、交通、公共卫生、人身意外、群体伤害事故以及涉及刑事案件等,必须在30分钟内上报。事故处理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县教育局。
        43. 严格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漏报、瞒报、大事小报并使事态扩大的,要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给予相应通报和纪律处分;对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查处;对限期整改而拒不改正或明知故犯的相关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据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对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4. 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学校要建立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经教育不改的以及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等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提请县教育局给予处理。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5.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评估考核范围,县教育局与各学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46.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为了宣传一些学校在安全工作中好的做法、创新的工作以及通报学校的安全工作。《禄丰教育》将开辟《学校安全》专栏,主要内容为政策解读、上级文件精神、案列分析、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等。同时教育局在办公平台建立“学校安全”专版,主要内容为各学校安全工作开展简讯、安全检查工作通报、学校安全工作整改通报、上级有关文件等,请各学校积极投稿。
          八、增强政治使命感,适应当前学校安全工作新常态
        47.要适应依法治国的新常态。在新时期,推进学校安全工作,必须要具备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处置学生安全事故,适应依法治国的新常态。
        48.要适应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的新常态。“红线”就是“生命线”、“责任线”、“高压线”。对红线要有敬畏之心、戒惧之心。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着力解决安全工作 “新摆位”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将捍卫安全工作红线作为学校工作的新常态,真正把保护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发展作为科学发展的保障和内涵。
        49.要适应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新常态。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切实做好安全工作,需要党政齐参与、上下共努力,拧成一股绳、形成组合拳。要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无论分管什么工作,都要承担起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用制度激发群团组织和行政领导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要把安全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防止推诿扯皮。
        50.要适应学校安全作为民生特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新常态。目前,涉及学生的安全事故,各级领导关心,社会各界关注度高、影响大已经成为新常态。安全事故发生后,你不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会给你报,新闻媒体会给你报,因此,企图隐瞒不报已经是不可能的了,要适应这个新常态。
        51.要适应通报批评、处分追责的新常态。当前,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于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非常具体,没有多余的话,不留面子、不绕弯子,直奔主题,直接指出问题所在,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学校安全工作通报批评、处分追责已经成为新常态。
        九、特别说明
        52.此方案的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上级的规定、要求不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上级的规定、要求等为准。
       
         
        禄丰县教育局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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