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1月14日

安全生产是企业长远发展永恒的主题。没有安全,根本谈不上生产,更谈不上经济效益,这就要求我们各级人员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切实落实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头上,才能使安全生产可控、在控。

落实以单位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作用,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是切实保证安全发电和职工人身安全的有力保障。

责任主体的含义是工作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和任务的具体落实者。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或称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和安全生产任务的具体落实者。因此,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就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到公司,就是各基层单位。各单位应当依照公司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否则接受未尽责的追究。

公司各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设备设施保障责任、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责任、安全生产人员配备责任、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定期主持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报告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抓好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排查、认定、分析、建挡、监控、治理和核销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事故救援工作等。

安全生产能不能搞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领导层对安全生产的认知程度。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要提高自己的思想意识,充分认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中央反复强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人是宝贵的社会资源,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强调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强调关注生命,安全生产本身就是对人的生命权益的维护。如果各类事故不能有效控制,不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还给受害者家属造成无法弥补、无法挽回的影响,失去了幸福感,更谈不上和谐社会。因此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前提和保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方针,安全第一是原则,预防为主是手段,综合治理是方法。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预防体系上,超前采取措施,才能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只有采取综合治理,才能实现人、机、物、环境的统一,实现本质安全,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只要真正地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切实负起责任,强化管理,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遏制住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和公司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