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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2009年安全工作总结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26日

2009年,供销社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安监局的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的各项要求,以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突出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监管,进一步深化重点企业安全整治,杜绝了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为供销社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全面完成了县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供销社为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始终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组的部署,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思路。年初,制定了《2009年供销社安全工作要点》,制定了《供销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确定了全年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一是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不发生死亡事故;二是全系统直属企业和各镇供销社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三是落实安全隐患治理目标:要求各供销社和直属公司要贯彻落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的各项要求,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定期上报备案。规范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评估、整改验收程序,完善隐患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整治责任,推进隐患治理工作,限期完成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二、全面落实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上级要求要求,结合县社领导班子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供销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了县社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供销社综治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社年初与直属企业、各镇供销社签订了《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书》、《2009-2010年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人员的责任,落实了安全工作任务。直属企业也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与下属部门和科室签订了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今年,供销社召开了各种形式的安全工作会议8次;各级领导组织对企业开展安全检查19次;参加安全法制宣传6次。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理念,强化了各级供销社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级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严格实行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在安全管理上突出了重点,一是高危行业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强调严格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二是加强了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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