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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学习心得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8月22日
  日前我们组织学习了《贵州兴义“6.14”人身事故快报》、《贵州遵义“6.29”人身触电死亡快报》的安全事故通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落实《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贵州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禁令》。事故的发生,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措施不明,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保护意识。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此事故的发生,使每个员工的心里都十分沉痛,同为抢修人员,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我们的身上一样,沉痛的教训,只有认真思考,进行反思。
  通过学习,体会如下:1、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2、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无安全措施保障的情况下就作业,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贵州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禁令》和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必然。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4、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作业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安全学习流于形式。
通过学习我们反思很多、很多,我们应该深刻地吸取教训,对照《安全工作规程》、《贵州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禁令》,结合我们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防范人身风险的各项措施认真执行到位。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反事故演练,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努力提高我们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的成效。
                                            
                                           
201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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