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深圳市深安企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林育涛脚手架工程承包队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以诚信为原则共同遵守。
1. 安全管理内容
本协议中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以下各方面:
1) 职业健康
2) 卫生防疫
3) 施工安全
4) 文明施工
5) 消防安全
6) 交通安全
7) 辐射安全
8) 环境保护
9) 治安保卫
10) 企业CI形象
2. 安全管理原则
项目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2.1 统一协调和管理原则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深安企业有限公司龙岗区基督教布吉堂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对乙方承包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
2.2 安全第一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首先保证安全。
2.3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级管理人员对其管辖的单位的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2.4 属地管理原则
各级管理人员对其管辖区域的安全负有统一协调、监控的责任。
2.5 专业过程管理原则
根据组织分工,各单位对本单位所负责的专业工作流程的安全性负责,对输入下游工作流程的各要素的安全性负责。
2.6 集体保护原则
在作业现场,分包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作业面负责人/工段长或工作负责人,对作业班组的安全负有直接的指挥和监督责任,对与之相邻的现场负有安全协调和配合的责任,对于与之相邻的公共区域负有提供警示和实体防护的责任。
2.7 安全参与和自我保护原则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参与安全管理、报告不安全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工作中实行自我保护。
2.8 应急准备和生命优先原则
甲方负责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包括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在事故抢险中,优先抢救生命。
3. 管理目标
3.1 安全管理目标
力争做到事故为零。乙方承诺实现以下安全目标:
1) 不发生人身死亡及以上事故
2) 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
3) 不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
4) 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5) 不发生群体性传染病流行事件
6)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活、生产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大 面积水土流失)
7) 不发生对施工区附近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等)
8) 不发生治安刑事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9) 不发生因人为失误造成的重大设施、设备等财产损失事件(直接损失超过10万元人民币)
10) 不发生在地方执法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事件
11) 不发生违反地方法规受到政府行政执法处罚的事件;
12) 不发生地方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各分项检查不合格的事件;
13) 不发生妨碍、阻挠政府行政执法的违法事件;
14) 不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造成的罢工或集体上访事件;
15) 不发生以工程款支付延误、经济纠纷、合同违约履行、生活条件差等为借口的集体上访事件;
16) 不发生不服从管理或谩骂、无理取闹、打击报复业主、监理、甲方管理人员的事件;
17) 不发生群体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突发事件(未构成治安刑事的事件);
18) 达到深圳市双优文明工地标准;
19) 达到中建总公司企业CI形象标准;
3.2 安全控制指标
1) 重伤事故(损失工时105天以上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频率:0%;
2) 轻伤事故(损失工时1天到105天)频率≤3‰;
3) 未遂事故(损失工时1天以下的工伤、很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等等)频率≤8‰;
4) 盗窃事件(损失小于1万元)频率:0%;
5) 隐患(不安全条件或安全方面的不符合)整改率:100%;
6) 违章和不良不安全行为纠正率:100%;
7) 管理缺陷(安全培训、资格授权、制度建设、组织落实等)整改率:100%;
8) 管理人员和工人安全培训率:100%;
9)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
10) 工完场清控制率:100%;
11) 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达标率:100%;
12) 垃圾分类处理率:90%以上;
13) 生活营地卫生检查≥80分;
14) 三防应急检查≥90分;
15) 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85分;
16) 企业内部定期综合考评总评分≥80分;
17) 员工工伤保险参保率:100%;
3.3 安全业绩评价与奖惩
3.3.1 甲方为乙方建立安全业绩档案,记录乙方日常表现和事故,每月进行一次定量评价,评定乙方安全业绩及趋势,不满足上述安全管理目标要求且趋势恶化时,按规定从工程款中扣除当月工程款额1%~4%的风险预留金,风险预留金充入项目安全奖励基金。
3.3.2 乙方安全业绩优良,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3.4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明确规定该项费用占总合同价款的的1%,
每次工程款的支付中均含有1%的此项费用,此款要求专款专用。
4. 法律法规
从事本项目活动时,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甲方负责提供清单并维持其适宜性。这些法律、法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在选择项前划“√”,下同):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劳动法》(主要涉及的条款包括:①劳动合同条款中应具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条款;②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包括加班时间的控制;③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按月支付的要求。)
□《消防法》
□《职业病防治法》
□《环境保护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建筑法》
□《工会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传染病防治法》
□《食品卫生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建设工程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井架物料提升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暂行)
□《深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评选办法》
□《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关于全面实施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深建字[2006]22号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88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钢管扣件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B5144-2006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JG/T100-1999
□《深圳市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高处作业吊篮》JG/T5032-1993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199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5. 安全管理制度、程序
5.1 甲方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程序,并形成系列文件,覆盖安全管理的全部范畴。
5.2 乙方有义务对程序和制度的制定提供支持和修改意见。
5.3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程序和业主的相关程序及规程。
5.4 乙方遵照执行甲方的程序和制度时,不影响或减轻履行合同安全条款所规定的责 任。
6. 安全责任
6.1 甲方负责公共施工环境、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6.2 乙方企业负责人/合同签订人对合同安全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
6.3 乙方派驻项目的负责人是乙方合同活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代表合同签订人对安全 负全面责任。
6.4 乙方派驻项目的负责人应持有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证书。
6.5 乙方项目负责人是乙方在安全方面的代表,甲方把信息和要求传达到乙方项目负责人,即认为已经传达到乙方企业负责人/合同签订人。
6.6 乙方对其组织的安全管理负责,对所负责工作区域的安全性负责,对所负责的工作流程的安全性负责,对输入下游工作流程的各要素的安全性负责。
6.7 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制作、安装和维护,甲方提供所需主材,其标准和式样由甲方给出,满足标准化、工具化要求。
6.8 乙方负责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任务,包括材料堆码、工完场清和日常维护,保持时时干净、整洁。
6.9 乙方对相邻现场负有安全协调和配合的责任,对相邻公共区域负有提供警示和实体防护的责任。
7. 安全管理人员与安全接口
7.1 安全管理人员
7.1.1 乙方按下列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或指定兼职安全员:
□ 施工人数在50人以上,必须委派专职安全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3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l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
□ 施工人数在50人以下,指定兼职安全员。
7.1.2 乙方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深圳市初级安全主任或以上证书,同时持有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证书,并具备相关工作能力和素质,满足工作岗位要求。如不能胜任安全工作,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完成换人工作。
7.1.3 乙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其独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