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建设单位名称 |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天津港吉运二道95号 |
项目简介 |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是该公司租用天津爱兰德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天津港吉运二道95号集装箱堆场设施(跃进路的东侧),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把物流堆场改造成为一个危险化学品集装箱堆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两个危险品库及重新规划现有堆场,改造场地消防设施,新增1250m3废水收集池及消防水池、泵房。项目投资额约900万元人民币。 该项目于2013年3月开工建设,于2014年1月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该公司委托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进行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
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过程 |
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于2014年6月份开始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技术标准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立项备案通知、规划许可、消防验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等文件对该项目的安全设施组织进行竣工验收评价。该项目经过现场查验、资料收集、报告编制、内、外部审核等流程,并通过由相关机构组织的专家审查会。于2015年2月份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制,报告共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及建议共计35条。该项目情况如下: 1、项目范围 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跃进路堆场,堆场总占地面积为46226.8m2,包括仓库一(732.55m2)、仓库二(251.84m2)、中转仓库(3117.81m2)和集装箱重箱堆场(12000m2)及综合楼、配套公用工程设施等。 2、危险货物作业品名 该项目主要经营危险货物的拆、装箱业务及危险货物的储存,年货运量约5万吨,堆存期不超过40天。集装箱堆场的危险品重箱区同时存货体积不大于1000m3。 该公司的仓库、集装箱堆场允许储存的物质涉及七大类共44种危险货物。具体品种如下: 第2类中的第2.1项的甲烷、液化石油气;第2.2项的氩气。 第3类中的丙酮、汽油、二硫化碳、环己烷、环氧丙烷、乙醚、正己烷、丙烯腈、甲苯、甲醇、乙醇、乙酸乙酯、苯、苯乙烯、甲醛。 第4类中的第4.3项的电石、钾、钠。 第5类中的第5.1项过氧化钾、过氧化钠、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钾、硝酸钠;第5.2项的过氧乙酸、过氧化甲乙酮。 第6类中的第6.1项的环氧氯丙烷、环氧溴丙烷、甲苯二异氰酸酯、乙撑亚胺、氰化钠。 第8类中的甲酸、磷酸、硫酸、硝酸、硫化碱(硫化钠)、氢氧化钠。 第9类中的镍氢电池、二水二氯异氰尿酸钠、草酮母液、硅钙。 3、各危险货物储存区域要求 集装箱重箱堆场按设计分区分类存放。仓库一为甲类库房储存电石、硅钙;仓库二为丙类库房储存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氰化钠;中转仓库为丙类库房储存硫化碱、氢氧化钠、物品镍氢电池、二水二氯异氰尿酸钠、草酮母液、硅钙。 4、主要危险性分析 该项目主要危险性包括: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起重伤害;车辆伤害;触电;雷击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灼烫;其他伤害(包括由于该项目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较多,而每种具化学品有不同程度的燃烧、爆炸、腐蚀等危险特性,因此一旦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事故,如果灭火方法不当,措施不得力就有可能使火灾扩大,甚至导致爆炸、中毒事故发生,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另本项目储存的遇湿易燃物品电石等,遇水后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可燃性气体,放出热量以致引起燃烧爆炸。遇水燃烧物品火灾应用干砂土、干粉等扑救,灭火时严禁用水、酸、碱灭火剂和泡沫灭火剂扑救)。 根据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交水发〔2013〕274号),该项目构成危险货物一级重大危险源。建议企业应按照《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登记建档,并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5、安全评价结论 该项目经过企业试生产运行,设备运行状况平稳,试运行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失控,未发生工伤事故。通过现场查验,该项目还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企业对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见附件),该项目安全设施基本具备竣工安全验收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