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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整治

作者:黄世友 徐向敏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5日

  1前言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参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有关原理,进行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是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基础性的、迫在眉睫的工作;而这方面的工作在一些城市建设安全管理中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2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类型

  2.1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施工生活用危险化学品及压力容器是第一类危险源,人的不安全行为、料机工艺的不安全状态和不良环境条件为第二类危险源。建筑工地绝大部分危险和有害因数属第二类危险源。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与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两类。对危险和有害因数的辨识应从人、料、机、工艺、环境等角度入手,动态分析识别评价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数的种类和危险程度,从而找到整改措施来加以治理。

  2.2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
  2.2.1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主要集中表现在那些施工现场经验不丰富、素质较低的人员当中。事故原因统计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违”造成的,因此应严禁“三违”。

  2.2.2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险源:
  (1)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等局部结构工程失稳,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

  (2)施工高层建筑或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四口、五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不到位或安全兜网内积存建筑垃圾、人员未配系安全带等原因造成人员踏空、滑倒等高处坠落摔伤或坠落物体打击下方人员等意外。

  (3)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临时电漏电遇地下室积水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

  (4)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频繁吊运、搬运等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易发生堆放散落、高空坠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2.2.3存在于施工自然环境中的重大危险源

  (1)人工挖孔桩、隧道掘进、地下市政工程接口、室内装修、挖掘机作业时损坏地下燃气管道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中毒意外。
  (2)深基坑、隧道、地铁、竖井、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支撑等设施失稳,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场所破坏、人员伤亡,往往还引起地面、周边建筑设施的倾斜、塌陷、坍塌、爆炸与火灾等意外。基坑开挖、人工挖孔桩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
  (3)海上施工作业由于受自然气象条件如台风、汛、雷电、风暴潮等侵袭易发生翻船人亡且群死群伤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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