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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五矿矿井事故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

作者:王应德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3日

  摘要:影响煤矿安全的因素复杂多样,导致安全事故在煤矿企业中时有发生,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因此,研究煤矿事故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并采取相应对策,对搞好煤矿安全生产至关重要。论文从平煤五矿矿井以往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分析入手,研究了矿井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和影响因素,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引发事故的最主要因素,占84.57%,职工素质低、思想意识淡薄、以产量计资的薪酬体系、生产任务繁重等因素会导致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

  关键字:煤矿;事故;不安全行为;分析
  
  1引言
  
  煤矿安全工作,是煤矿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煤矿的“天字号”工程。党和国家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作为煤矿工作的指导和战略,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对煤矿进行安全指导,但由于诸多不协调因素的存在,安全事故(尤其重特大事故)在煤矿企业中时有发生,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害。
  
  天安五矿地质条件十分复杂,矿井受瓦斯、地温、水患、煤层自燃、顶底板地压等自然灾害的威胁严重,矿井安全管理难度很大,生产过程中不安全隐患多,曾长期被集团公司列为安全不放心单位。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矿井的不安全隐患急剧增加。因此,有必要从五矿建矿以来的事故发生的因素入手,分析矿井员工的个体行为及矿井中、高层管理者的个体行为,研究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尤其人在事故中的不安全行为因素,分析其规律性并采取有效的防范对策,以控制和最大限度的降低矿井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矿井事故中不安全行为及影响因素分析
  
  安全事故发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从统计的五矿40起事故中,可以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事故占所有事故总数的84.57%(见表1),是矿井安全生产的第一影响因素,环境及其他因素占15.43%。不安全行为体现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无意识行为,其影响因素包括职工素质、管理水平、分配机制、思想意识、工作环境、生产任务等。

  2.1违章指挥行为与原因分析
  
  2.1.1管理者违章指挥行为
  
  矿井安全工作中,影响安全的不安全行为在管理层表现为两种类型:
  
  (1)矿井决策者的不安全行为。矿井决策者的不安全行为影响整个矿井的安全,矿井的特别重大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及两次突水事故都是由于管理层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两次特别重大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都有共同特点:矿井通风管理混乱,机电管理混乱,无防尘制度,安全装备缺乏等等;两次突水事故,反映了矿井技术管理的薄弱,区域的水文地质情况没有掌握,对水患的影响情况没有做必要的理论分析,突水机理不清楚,只能采用被动的治理方法;矿井决策者的不安全行为还表现在对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安全环境等方面支持不到位。
  
  (2)现场指挥者的不安全行为。现场指挥者的不安全行为一般表现为违章指挥,生产第一,安全管理表现为言行不一致。安全理论与安全工作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
  
  2.1.2管理者违章指挥行为原因分析
  
  矿井的管理层主要负责矿井的采掘安排、安全工程布置、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支持。但由于矿井的情况及外部环境的要求,管理者必须获得更多的煤炭产品,以完成国家下达的经济指标。为了完成任务,管理者可能在安全条件不具备、安全工程不完善的情况下组织生产。2001年“12.24”采煤工作面自燃发火事故就是“重生产轻安全,生产任务重,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违章情况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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