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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在灭火作战力量部署中的应用

作者:丁显孔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25日

摘  要  从灭火指挥场所、利用建筑消防设施灭火与救援这三个方面阐述了建筑消防设施在灭火过程中的作用,结合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指出建筑消防设施在灭火救援中的重要作用,并对消防人员如何正确利用这些设施、设备,使之成为灭火救援战斗力作了说明。
        关键词  建筑消防设施 灭火救援 消防工程 灭火指挥
        一、引言
        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基于建筑物的重要性,特别是建筑物的火灾危害性、建筑高度和使用人员的数量和特点,这些设施经过科学施工和验收被安装在建筑物中,再由使用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维护保养,构成了消防安全管理的物质基础。建筑物发生火灾以后,建筑消防设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为减少火灾损失提供保障。事实证明,建筑消防设施同时也是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救援的有利条件。
        2000年4月6日凌晨1时,某大酒店主楼客房部10楼因旅客酒后吸烟引起特大火灾。该建筑一、二期工程内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该建筑所在地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充分利用室内消火栓进攻灭火。在水枪的掩护下,战斗员佩戴空气呼吸器和隔热服,实施近战强攻,深入房间搜寻被困旅客,既保证了战斗员自身安全,也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被困人员的伤亡,建筑消防设施发挥很大作用。
        2002年3月1 日,某演艺中心发生特大火灾,该建筑物一、二层包厢和过道内安装有离子型烟感报警探测器108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95个、室内消火栓8个,并配备了干粉灭火器138具、过滤式逃生呼吸器200具以及事故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该建筑物所在地消防队在扑救火灾过程中,始终没有利用室内消火栓出水灭火,内部消防设施利用不够,造成火场上兵力浪费,建筑消防设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消防队员扑救建筑火灾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设立一个能够观察建筑火灾发展、变化,同时又相对安全的火场指挥部,以协调、指挥各种灭火力量;二是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展开灭火作业;三是尽快疏散建筑物内人员,抢救物资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指挥、灭火、救援三项工作。那么,建筑消防设施在这三项工作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如何发挥作用,进而使建筑消防设施的应用成为灭火救援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使之真正成为灭火救援战斗力的一部分,这是新时期建筑火灾防治工作中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讨论。
        二、建筑防火设计中适合设置火场指挥部的场所
        2.1  消防控制室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以下简称《建规》)要求,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隔墙和1.50h 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火灾发生后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GB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以下简称《高规》)也要求,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应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 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GB50098-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3]也有类似规定。
        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4](以下简称《气规》)要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各防护区灭火控制系统的有关信息,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应向消防控制室传送的信息包括火灾信息、灭火动作、手动与自动转换和系统设备故障信息等。
        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5](2005年版)(以下简称《喷规》)要求,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泵、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压气体管道气压,以及电源和备用动力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反馈信号,并应能控制水泵、电磁阀、电动阀等的操作。
        由此可见,消防控制室有组织灭火指挥的有利条件,在火灾发生时相对安全,适合设置火场指挥部。火场指挥部设立在消防控制室以后,指挥员可以利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地址侦察、判断火灾蔓延的范围,也可以通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水流指示器动作及信号反馈情况确定火灾发生的楼层或部位。这些信息比消防员进入火场要安全、可靠。
        2.2  高层建筑内的自动灭火系统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消防水泵房
        《高规》规定,自动灭火系统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均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1.50 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建规》则规定:附设在建筑物内的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设置在丁、戊类厂房中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的隔墙和0.50h 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因此,这些部位在建筑火灾中具有一定的防火能力,也可以设置火场指挥部或临时火场指挥部。
        2.3  消防电梯前室
        《高规》要求消防电梯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消防员可在电梯前室放置消防器材,也可由电梯首层直接进入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也可搭载消防员上升至起火楼层实施灭火。因此,电梯前室是消防队员进入着火层进行扑救工作的起始点和安全区。《建规》则指出,消防电梯前室是消防人员进入室内扑救火灾的进攻桥头堡,为方便消防人员向火场发起进攻或开辟道路,在消防电梯间前室设有室内消火栓。
        消防电梯前室具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如《高规》要求居住建筑消防电梯前室面积≥4.5m2;公共建筑≥6m2;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居住建筑消防电梯前室面积≥6m2;公共建筑消防电梯前室面积≥10m2),能够灵活进行通讯指挥、观察火情,因此设置临时火场指挥部也较可行。
        2.4高层建筑内设置的避难层(间)
        《高规》规定,避难层设有消防专用电话、消火栓、消防卷盘、独立的防烟设施、应急广播应急照明以及消防电梯出口,这些条件对灭火救援指挥均较为有利,因此除用作疏散人员外,亦可作为消防灭火指挥阵地或临时火场指挥部。
        三、利用建筑消防设施展开灭火战斗
        3.1 利用消防给水设施做好火场供水
        火场供水非常重要,建筑消防给水设施比较健全、完善,为火场供水提供了有利条件。利用建筑消防给水设施供水的方法[6]主要有:
        (1)利用建筑内部消防水泵向管网供水。高层建筑的室内消火栓均设有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消防水泵可手动也可自动,也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2)利用好水泵结合器。水泵结合器是当室内消防水泵发生故障或火势增大导致室内消防用水不足时,供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通过水泵结合器将水送到室内消防给水管网,供灭火使用的一种消防设施。水泵结合器的流量为10-15L/s,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为15-40m,一辆消防车通过水泵结合器向竖管供水高度达50-80m。因此,利用好水泵结合器意义重大。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供水系统标志;要注意水泵结合器的供给范围,防止误接;并使消防车水泵出水压力与固定消防泵出口压力基本匹配;水泵结合器发生故障时,可由底层消火栓向竖管供水。
        (3)消防车直接供水。通过消防车或消防水泵直接耦合串联,经沿楼层垂直铺设的水带供水。当建筑高度≤24m时,消防车可采用沿楼梯铺设水带但干线或从窗户竖直铺设水带双干线直接供水扑灭火灾;当建筑高度≥24m时,则立足于室内消防设备扑救火灾。
        3.2 利用建筑灭火设施进行室内灭火
        安装在建筑物内部的各种自动灭火系统,是扑灭火灾的重要力量和基础设施。自动灭火系统主要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其他建筑灭火设施包括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等。
        (1)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人员进入着火的建筑内部以后,应迅速利用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出水枪灭火,当水压不足时应击碎室内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远程启动消防泵向火场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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