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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家庭作坊式“企业”的消防安全现状与防火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20日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城乡交界处出现了很多家庭作坊式“企业”,但这些“企业”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在本文中,笔者通过对家庭作坊式“企业”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火对策,希望对家庭作坊式“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些帮助。
        关键词:家庭作坊式“企业”;消防安全;防火对策
       
        家庭作坊式“企业”因其规模小、投入小、构成简单、技术要求低等特点在我国广泛存在并迅速发展,但这一类企业消防安全条件较差,企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存在着较大的火灾隐患,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一、我国家庭作坊式“企业”出现的问题及现状
        (一)家庭作坊式“企业”不重视消防设施投入
        在2011年7月6日上午11点左右,榆林城驼峰路一家沙发小作坊,在简陋的房子里摆放海绵、木头和喷胶等物品,东西杂乱无章的堆放,作坊内没有任何防火设施,导致六间房屋失火,两名儿童不幸遇难。像这样的家庭作坊式“企业”还有很多,他们只注重生产利润,不重视安全生产,安全隐患问题较为突出,虽然各级政府进行整顿,但这种企业分布在城乡结合处,较难管理,成效甚微,不按照规定要求设置消火栓的企业比比皆是。对于很多企业主来说,消防安全意识不到位,消防观念比较落后,他们认为消防安全的投入没有任何产出,往往把焦点集中在利润上,在安全设施方面,能省则省。很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消防设施比较落后,灭火器超期使用,有的企业甚至没有消防设施,在企业内部会使用消防设施的人不多,很多企业配备消防设施只为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家庭作坊式“企业”不注重消防安全的管理和对员工消防知识的培训,致使员工素质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较低。有的家庭作坊式“企业”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被阻塞,消防自救设施较少,对安全生产构成了严重威胁。
        (二)家庭作坊式“企业”分布广、规模小,管理较难
        家庭作坊式“企业”在我国占了很大一部分,但规模小、人员少、分布广、数量多,管理较为困难。比如,在广州海珠区三滘村的主要干道北大街两旁的出租屋内,有很多家庭作坊式制衣厂,很多工厂在屋内堆放大量的易燃布料,在2011年11月27日,西碌北大街3巷3号3楼一间制衣小作坊就发生了火灾,造成了住在五楼的夫妻一死一伤。这种火灾就是因为难以管理,人们防火意识淡薄,防火设施不足造成的。大多数家庭作坊式“企业”规模小、人员少,没有专门的消防管理人员,即便安排消防管理人员,也没有经过专门的消防培训,没有专业的安全知识,不能管理好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这些企业数量多且零星分布,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难度较大。
        (二)家庭作坊式“企业”法律意识薄弱,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
        在2008年7月19日,在贵阳市小河区战备路附近的一家非法提炼废机油的小作坊突然失火,火势非常大,大火将粮油作坊完全烧毁,一名女子丧生。这种企业非法经营、无证经营,没有消防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电气线路按照不合规范,建筑耐火等级达不到标准,违规操作较为严重,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付于形式,并没有真正的贯彻落实。私接乱拉电线的现象比较严重,电气线路混乱,安装不规范、很多企业电线线路老化。同时,家庭作坊式“企业”的员工消防意识较为淡薄,没有受过专门的安全知识培训,在工作中赶工赶时,只图方便不顾安全,甚至在可燃物品周围用火,在操作中使机械设备长时间的超符合运转。同时,很多家庭作坊式“企业”生活区和生产存储区不分,用气用电随意性比较大,火灾隐患较大。
        二、家庭作坊式“企业”的防火对策
        (一)加强监督和指导服务,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监督执法部门,应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主动的为企业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消防执法监督部门应该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使工商部门、治安部门、安监部门发挥工作优势,严格家庭作坊式“企业”的建筑审核,对建筑消防工程严格检查。对于不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规划的企业,不许生产,避免企业消防安全的先天性不足。通过专项治理、定期检查等手段,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企业采取措施,使其安全生产,遏制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确保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在家庭作坊式“企业”的有效落实,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一个较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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