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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施工中火灾原因分析及防火对策

作者:李明号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03日

  (四)施工期间管理混乱
  1.“三边”工程多
  “边施工,边装修,边营业”,导致火灾隐患多,人员复杂,工人日常吃住在工地,不利火灾预防、人员疏散及灭火战斗,如95年九江“大中大”商厦在内部装修未结束的情况下,1至5层就对外营业,形成所谓的“三边”工程,其实“三边”工程不是不允许,但有两个原则,即一是要绝对保证工程项目的防火安全,二是绝不允许降低工程中消防设施的要求,而大中大商厦恰好在这两个原则上违反消防法规,无证工人安装轨道灯不当引起火灾损失130多万,10死1伤的悲剧。
  2.可燃易燃易爆物多,电器多
  在一些装修施工现场,锯末、刨花、纤维板、宝丽板等堆放杂乱,堵塞通道;气割气焊的氧气、乙炔气钢瓶随意放置无人管理;做防水、打蜡及喷刷油漆稀料会产生松香水、苯油等易燃易爆气体,用火不慎或工人吸烟乱扔火柴棒,便会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多,电动工具线路零乱,线头裸露。94年山东东营装修公司电工乱拉电线引起过负荷,火灾损失近百万。
  3.违章作业,疲劳上岗多
  施工中现场动用明火不办许可证,无人员监护,焊渣飞火易引起火灾。尤其是多个施工队交叉作业,上面电焊下面刷漆,火险隐患大,如95年上海福海大厦装修工地对切割风管的动火操作有效期竟达半月,而且起止时间、现场杂物清理、监护措施等都未能很好落实,油漆、胶水等随意堆放,最终因电焊熔珠引燃塑料,发生火灾。还有有的工人“艺高人胆大”存侥幸心理,冒险作业。另外,为了赶工期,追求效益,经常加班加点,工人超时劳动,疲劳上岗现象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发生事故造成伤亡。
  4.破坏消防设备,隐蔽工程多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3.3.14规定室内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而许多装修公司不懂现代消防设备的防火技术性能,在做电气线路、穿管、管道保温材料隐蔽的同时,擅自将火灾报警电路切断、隐蔽在吊顶中或吊在吊顶下悬起来,圈埋消火栓,没有足够的疏散出口、事故照明设备及现场灭火器材。
  (五)消防部门监督管理不力
  从客观上讲,装修装饰工程众多,施工队良莠不齐,施工范围广,令消防监督部门确有防不胜防之势。然而也有个别监督单位工作效率低,审核时间长,监督人员素质不高,对规范中的材料不熟悉,审完图就不管中期管理,令施工中火险隐患恣意横生。
  (六)阻燃材料的发展跟不上装修热潮
  装修中一味追求豪华、高档,违反规范,擅改设计,使用大量的可燃易燃材料,而且固定家具和装饰织物多为可燃材料,着火后发出大量有毒烟气,是导致人员死亡的罪魁祸首。市场上较常见的装饰材料多为纸面石膏板、矿棉板、胶合板等,可供人们选择的装饰材料少。阻燃材料价格昂贵,且成熟的品种少,市场上很少经销。对于新型材料无法判定其属于哪一级,按规范应送检省级以上的专业检测机构,又存在受权检测部门少,距离远,检测时间长等不利因素,得不到消防监督部门的认可,即使经销也无合法手续。

四、防火对策
  针对以上装修过程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有关问题,我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及几点防火对策。
  (一) 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
  消防监督部门要不定期的召开有关装修装饰部门负责人会议,督促其抓好装修行业中设计、施工、监工、竣工验收和合理布局等方面的问题,提高装修队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术水平。装修公司和施工队应认真贯彻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中心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对工地防火负总责,单项转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要对本项工程安全负责,并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凡因装修原因而造成火灾事故的,不论工程使用与否,也要追查施工队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依法严肃查处,用法律手段推动消防安全工作。
  (二)整顿装修市场,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审核
  从事装修施工的单位要主动到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登记备案,接受审查。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各级建委对施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严格按照要求审查其设计资格和施工水平,合格者颁发“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合格者予以取缔。
  (三)严格施工管理
  1.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要对施工人员,尤其是下岗临时务工人员、从事电焊、油漆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消防知识培训,教育他们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本工种的火灾危险性及预防和扑救措施,合格后方能上岗。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预案,适时进行实地灭火演练,提高灭火扑救的能力。
  2.严格按消防部门审核后的图纸施工。不能擅自改变工程防火设计,如确需更改的,要报请原审核部门同意。
  3.建立健全严格的用火用电制度,把好“三关”
  “明火操作关”, 动用明火要有许可证并有专人看管;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必须的则由总负责单位进行现场协调。
  “电气设备安装关”,做到定人定设备,按规范注意电气线路套管的选择、导线的连接方式及灯具的选择和布置。
  “易燃材料管理关”,设专人管理,控制其数量防止堆积过多与堆埋道路,易燃物应每日清扫。
  4.管理好生活用火。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仓库等临时工棚一律不得使用电炉 及使用大功率灯泡或碘钨灯烘烤取暖。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可单独设一工人吸烟室,以防吸烟引起火灾。家庭装修也应尽量避免工人吃住在现场,尤其是在做防水、喷漆、地板打蜡、家具上光等有易燃易爆气体出现时。
  5.不得冒险作业。承接任务时,领导和技术人员必须向职工下达防火安全事项,职工有疑问时,应现了解清楚方可施工。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规定,不得冒险作业,施工单位领导不得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6.做好隐蔽工程的保护和记录。对被隐蔽的电器线路、接头、穿管、管道保护材料及其它装饰、吸音、隔断等,应严格按照规范设置,并配以相应的防火保护措施。同时应做好记录,以利于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7.保护和完善消防设施。有些工程,尤其是吊顶装修,会改动一些消防设备(如探头、喷淋头等),应事先取得消防机关及装修单位的同意和配合,不得擅自行动。对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应配置通风系统,并采用防爆电器。工地应按规范规定留出人员疏散的通道和出口,不得占用和封堵,更不得借口便于管理而将出口锁死,并要设疏散指示标志及事故照明设备。另外,现场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灭火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工程面积 100m2左右,配两只手提式灭火器合适。也可按保护对象火灾所适宜的灭火器种类,一般每50m2配一只灭火器为宜,以扑灭初期火灾。
  8.各级消防监督部门加强检查。一是,面积较大较复杂较重要的工程项目,建审及负责消防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在施工中期到工地检查,最好在装修主体材料施工完,裱墙纸、贴镜面、涂防火涂料等二次装修前及隐蔽工程封盖前分两个阶段进行。二是,稽查大队对装修工程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必要时下达《消防监督意见通知书》,责令改正。
  (四)按规范限制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开发防火性能好的装饰材料,并大力推广。
  如图1所示,95年《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实施有效地遏制住了此类火灾,应加大宣传力度,增加设计施工人员对规范中材料的了解程度,并要求严格执行技术规范进行选材,新型材料要有专业检测机构评定的燃烧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各大科研单位应加大新型防火装饰材料的开发力度,研究出价格低廉防火性能和装饰效果好的装饰材料。另外,对不同生产厂家的防火材料不能混用,应严格按照防火材料说明书和防火设计进行施工。
  (五)利用火灾案例大力开展防火教育
  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专门的场所,如建材装修市场及劳务市场、建材商店、施工工地等,利用报纸、广播、传单等形式开展装修防火宣传,使之深入人心,从而减少装修火灾。 结论:
  综上所述,我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 室内装修施工中火险隐患众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十分严重,因而对此类火灾提出预防对策十分必要。
  2. 我们应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大室内装修施工过程中防火教育力度,增强装修行业的消防安全意识。
  3.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审核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管理。
  4. 联合科研单位开发更实用的阻燃材料,并大力推广使用,争取将此类火灾的发生与蔓延控制在最低限度。

 参考文献:
  李采芹主编:中国火灾大典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7
  公安部消防局:中国火灾统计年鉴 群众出版社 1993~ 1997
  任松发主编:火灾调查 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8
  于 洋: 建筑设计施工消防技术指南 吉林大学版社 1994
  公安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5
  公安部: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中国计划出版社 1998
  李春镐主编:防火手册 上海科技出版社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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