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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形势及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中国安全生产形势及对策

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局长 闪淳昌

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发展,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1 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相当严峻

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企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1993年以业,我国每年各类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基本稳定在10万多人。今年上半年,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同比均有所下降。全国工矿企业伤亡事故职工死亡4172人,同比下降10%;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伤亡事故明显减少。截至7月底,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66起,死亡1338人,同比分别下降19.25%和13.5%。今年春节和“五一”放假期间,回乡和旅游人数骤增,春运期间客动高达16.16亿人次,“五一”期间达2.04亿人次,由于各地区、各部门重视安全,都未发生重大事故。

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去年“11·24”特大海难事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三次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重大特大事故屡屡发生,有时同一天发生2~3起,使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蒙受重大损失,在政治上也产生了不良影响。

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有如下一些特点:

(1)绝大多数事故属于责任事故。主要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疏于管理、监督不力造成的。最突出的如山东烟台去年“11·24”特大海难事故,就是一起在恶劣的气象和海况条件下,船长决策失误和操纵不当,烟大公司及其上级单位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江西省上栗县的“3·11”特大爆竹爆炸事故也是如此。

(2)发生伤良心事故最多的是乡镇、私营、个体和“三来一补”企业,约占事故总数的80%以上。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乡镇煤矿死亡1961人,占全国煤矿死亡人数的72%;乡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高达17.67,同比增长25%,为重点煤矿(0.941)的20倍。一些企业业主在事故发生后,逃之夭夭,把大量善后工作、赔付责任推给当地政府。

(3)农民工、外来工成为伤亡事故的主体,约占伤亡事故总数的80% 以上。由于劳动力供大于求,劳动用工形式的多样化和灵活性,劳动力的流动性加大加快,加上这一群体普遍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成为事故的最大受害者,而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又往往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4)交通事故和发生在饭店、酒楼、娱乐等公共场所的重、特大事故明显增多。据公安部提供的数字,上半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44379人,同比增长11.2%。另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发生在公共娱乐场所一次死亡10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就达6起,死亡141人。河南省焦作市“3·29”天堂录像厅特大火灾事故死亡74人,主要原因是个体经营者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深夜播放非法音像制品,为逃避检查关闭通道,失火后又不及时报警;有关执法人员徇私舞弊,明知其违规经营,还发给营业执照。

(5)因工程(设备)质量低劣和伪劣产品而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明显增加。如重庆市綦江县彩虹桥垮塌事故,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机烧毁事故等都属于这类事故。

(6)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特别是小矿山超层越界开采,在油(气)田和输油(气)管道上偷油、偷气,而引发的事故明显增多。

发生各类事故的直接原因虽各不相同,但综合起来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是不少领导干部和领导经营管理者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并没有认真贯彻,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组织上、制度上的管理上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有的甚至麻木不仁,置若罔闻,中央的精神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二是有的企业非法生产经营,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有的基层负责领导和执法部门干部甚至还入干股、拿好处,如正江总书记批评的那样,要钱不要命。尤其是一些乡镇、私营企业根本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少设备、设施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带病运转;三是有些企业没有认真贯彻执行现有的安全生产法规,存在的严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四是安全生产法规建设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现有法规对大量涌现的非国有企业约束不力;焉是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不力,管理监督力量严重不足;六是执法不严,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没有得到严肃处理,其他人也没有从中吸取教训,以致同类事故屡查屡教不止。

除这些原因外,各类事故的频繁发生,也反映出一些深层次并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

第一,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极不适应工作需要。长期以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主要放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企业的重点又放在工矿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非国有经济成分大量增加,农民工和外来工大量增加,造成私营、个体经济组织和乡镇企业中的伤亡事故大量增加。而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又存在着职能交叉、责任不明和监管缺位、无人责任的问题,不利于对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监管,加上一部门和基层政权的领导干部疏于管理和监督,安全力度明显削弱,现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与现实经济状况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第二,安全生产监督力量极不适应工作需要。过去,各产业部门都有健全的安全监管机构和相应的监管人员。机构改革后,许多产业部门已被撤销,国家经贸委要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行使国家监督职权,负责调查处理全国重大事故;各省(区、市)经贸委要综合管理本省(区、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据了解,这次机构改革后只设一个5至10人的安全监察处;一些地市目前只剩1名安全监察员。由于安全监督力量大大削弱,现有的人员光调查处理事故都跑不过来,更谈不上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不少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已经出现断档。现有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与安全工作而广量大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2 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2.1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特别是独生子女已经步入就业大军,职工及其家属对伤亡和职业病的心理承受能力越来越脆弱;因为劳动安全生产问题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将会越来越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截止来越成为人们择业的重要标准。

2.2 严重的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不仅给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造成重大损害,而且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甚至产生不良的国际影响(特别是在人权问题上)。因此,劳动安全卫生状况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反映。保证所有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是社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发展的基本标志之一,也是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2.3 科技进步一方面从根本上为搞好安全生产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另一方面,在当代这么一个高速度、高能量运行的系统中,一个小小的失误或缺陷往往会带来惨重的灾难。

2.4 我们国家将长期处在一个劳动在数量上供大于求而在质量上又供不应求的这样一个阶段。我们必须在提高经营者和职工的素质上狠下工夫。

2.5 全球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发展趋势也向我们提出挑战。

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建国五十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营和教训,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科技的进步,教育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察管理体制的改革,国际间的友好往来给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也带来了机遇。

3 基本对策

3.1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践表明,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最重要的是要全面理解和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江泽民总书记明确指出“坚持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任何企业都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但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允许只要有钱赚,就可以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生产力,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才能稳定,安全促进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具体体现,也是多年来血的教训的总结。预防是要有投入的,这个投入既包括精力的投入,教育的投入,也包括资金、技术和设备、设施的投入,但有投入就会有回报。国内外大量事实证明安全投入的产出比、预防性效果与事后整改效果比重,预防为主也是最有经济效益的。

3.2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必须切实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所决定的,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为官一任,必须确保一方平安。搞好安全生产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门,必须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安全生产工作应该而且完全可以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规划,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结合。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依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非但不能放松,而且应该加强。要改革国家安全生产监察管理体制,实行国家安全生产监察员制度,建立一支专门的、高素质的国家安全生产监察队伍。这种监督检查并不替代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要逐步建立统一的而不是分散的安全生产监察体系。这是改革我国安全生产保障体制的重要内容和关键。

3.3 必须诊法管理安全生产。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业,我们初步建立了安全生产的法规体系。实施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依法查处责任事故,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并真正做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4 必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规和标准,必须结合企业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国有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方面也发挥榜样作用。安全生产和科学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任何时候都不可有丝毫的放松。一个成熟的、有远见的、合格的企业领导者,必定是一个重视安全生产的领导得,一个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也必定是在市场经济中有竞争力、有后劲的企业。

积极而又稳妥地开展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大力加强中小企业安全工作。

3.5 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安全文化水平。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而预防就要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认识是关键,提高劳动者,特别是务工农民的安全生产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是实施预防为主,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而且使劳动者具有科学态度、严格作风并遵守纪律,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生产安全、生活安全涉及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大人和小孩,提高全民族的安全文化水平是一项长期而又紧迫的任务。

3.6 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法语,大力培育、发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培训、评估、技术咨询服务等中介组织,大力培育、发展劳动保护产业。这既是政府安全生产监察的技术依托和技术支持,也是广大企业,特别是数以百万计的中小企业的需要。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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